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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像遗忘了很重要的东西,我想去寻找。
可当我想要离开时却发现只要我离开王清珩稍微远一点,我的灵魂就会像被撕扯一般痛苦。
我不能离开他太远。
多可笑,我要日日看着他和安歌两个人浓情蜜意。
夜逐渐深了。
王清珩拿出手机,看着我和他的对话框。
聊天页面上的最后一句是我发的。
他的手指点了点,编辑好的话久久没有按下发送键,最终还是将手机熄灭了。
漆黑的房间,只有他指尖那一抹猩红在闪烁。
隔日,他又恢复了他那吊儿郎当的样子。
安歌是境外一家富商的女儿,这次来是为了开拓新市场。
我跟在王清珩身后,看着他们交易。
一箱箱的货品被搬上车。
穿着一袭明艳红裙的女人随手拿出一沓钞票,塞进王清珩的衣兜里。
烈焰红唇附在王清珩的耳边。
「怎么样,我就说跟着我比你打一辈子工要好得多吧,你难道还想回去当个混混吗?睡在那间狭小的房间里。」
男人将西装外套脱下,仔细地搭在女人肩膀上。
一双手轻轻拂过女人的发丝。
「小姐说得是,我如今也多亏了小姐提携,才有了现在的生活。」
他数着安歌随手拿的钞票,眼里闪着精光。
我想起那天,我在路口等他回家,他从安歌的车上下来,脖子上的吻痕刺得我眼睛生疼。
我们吵了一架。
愤怒之下,他甩了我一个耳光。
远处传来车门关上的声音,安歌适时地下车走了过来。
话里话外间讽刺着我阻挡了王清珩的路。
而他好像也相信了。
我嘴角露出一抹苍白的笑意,数年的陪伴在金钱面前不值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