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陈浩轩的小说叫《陈浩轩》,它的作者是陈浩轩所编写的都市异能风格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是这一脚,扫在人的身上,完全可以扫断骨头。陈浩轩面色不改,他抬手之间,轻松抓住袁征的脚踝。袁征致命的一击,就这么轻而易举的,被陈浩轩挡了下来。“这条腿,我收了。”陈浩轩嘴角一勾,右脚一扬,往袁征...
精彩章节试读:
经开始,为陈浩轩默哀。
估计,陈浩轩今晚,很难活着,从这里走出去。
“你就是陈浩轩?”
现场,有位身穿笔挺西服,模样英俊的年轻人,走了过来。
他是袁征,袁术的长孙。
他留过学,是个海归派。
当他看到,陈浩轩放倒龙门的人时,便产生了,要教训陈浩轩一顿的想法。
陈浩轩的身手,看起来似乎很厉害。
但是,他的身手,也不差。
他练习过跆拳道,水平达到了黑带三段。
所以他自认为,可以教训陈浩轩。
有这么多人在场,是展现自身能力的机会。
只要打到陈浩轩,一定可以赢得,现场富豪们的尊重。
也能得到爷爷的认可,在家族里,得到更多的话语权。
“滚。”一个字,不包含任何的情绪,陈浩轩甚至,都没用正眼,看袁征一眼。
大庭广众下,被人喊出滚字,这让袁征感到很没面子。
想要教训陈浩轩的想法,更加的浓烈了,道:“听说当兵的人都很能打,咱们互相切磋下?”
陈浩轩终于抬起头,锐利的双眼,盯着袁征,一字一顿道:“信不信,我会杀了你?”
在场的宾客,都震惊了。
大家都没想到,陈浩轩会放出,这种狠话出来。
而且,他说这种话时,非常冷静,就像在陈述一个事实,他真的会动手杀人的事实。
“不得不承认,陈浩轩够爷们。”
本来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宾客,不由的,在心里佩服陈浩轩。
独闯张燕的地盘,明知身在虎穴,却丝毫不惧。
这种胆量,这种风范,实在不服不行。
袁征被这样盯着,心里有些发毛,这眼神太可怕了,冰冷得让人忍不住打冷颤。
但话话已经说出,他已经收不了场,只能硬着头皮上。
“狂什么狂,好好跟你说话,你这么不知好歹,就别怪我不客气。”
袁征决定先动手,迅速摆出架势,右脚朝陈浩轩脑袋扫去。
腿法,是跆拳道的长处。
袁征已经是黑带三段,一脚的力量,可以把棒球棒扫断。
要是这一脚,扫在人的身上,完全可以扫断骨头。
陈浩轩面色不改,他抬手之间,轻松抓住袁征的脚踝。
袁征致命的一击,就这么轻而易举的,被陈浩轩挡了下来。
“这条腿,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