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林浩轩林书婷的小说叫《都市之超级大脑》,它的作者是爱吃汉堡包最新写的一本都市风格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们俩的婚约,早就已经解除了,你不必在我面前大献殷勤。”说着,继续朝着林浩轩的方向走去。那个叫张国栋的男人,也只能恨恨的跟在她身后。此时的林浩轩,撇撇嘴看着口袋里赚的几百块,叹息一声收了旗子准备离开...
精彩章节试读:
”老姚自顾点头,陷入思考中。
“如果精魄之血为药引,赤芍为辅药,肉芝为主药……秒,妙哉。”老胡也陷入沉思。
林浩轩试探的问道:“请问老前辈,我能选一套银针了吗?”
久久。
这两个老头还陷入沉思中,林浩轩苦笑着摇摇头,只好自己去挑选了。反正之前老姚都已经说过了,况且他也不会真把他的店给搬走,不过是一套银针而已。
林浩轩站在一个玻璃桌上,看着上面满布尘土的一套套银针。挑选一番后,选中了一套银白色的银针,用红布包裹住,共有十八支,这才心满意足的离开。
也不知道离开了多久。
老姚突然一拍桌子,双眼一亮,兴奋的说道:“老胡,真是秒。你看,肉芝可以化解大脑的淤血,赤芍是清凉之药,可以活血化瘀。再以精魄之血为药引,鬼渊症绝对的不攻自破啊。那个人说的简直就是秒,高人呐!”
老胡也是附和道:“的确,高人,高人。”
俩人反应过来时,发现林浩轩已经不在了,一时间又变得垂头丧气起来。情绪很是低迷,哪里还有刚才那股子兴奋劲。不过当看到桌子上林浩轩留下的纸条,连忙跑上前。
“两位前辈,我因有急事取了一套银针离开,他日定会亲自登门拜谢。”
看到这个纸条,老姚立马拿出手机拨通一个号码,充满威严的说道:“喂,小军。赶紧把我的行李被褥都送到你胡爷爷的店里来,对,我要在这里常住。别问我为什么,天黑之前必须送到,另外把所有的事情都给我停下,我这段时间什么人都不见。”
挂上电话,老胡笑嘿嘿的说道:“老姚,动心了?”
老姚老眼一瞪,严肃的说道:“这不是废话吗,我才想起来,刚才那个高人肯定没有三十岁。没有三十岁就有这样的医术,简直就是一个天才。而能教出他的人,必定是一个神秘高人,如果能认识这样的人,是我的福分。”
老胡点点头,笑着说道:“是啊,或许那个人身上还有黄帝内经的下册。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我毕生的心愿也算是了了。黄帝内经下册,试问哪个学医之人不想一观?”
说着,两个老头相对大笑起来。
前一秒还争论的面红耳赤,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