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周发白莲花的小说叫《周发白莲花》,它的作者是南柯十年创作的都市类型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酒,他怎么去了广州呢?多年之后我才知道,他并没有转去广州,只是当时情况复杂,不方便见我罢了。事后他也曾努力找过我,无奈造化弄人,空耗了许多年光阴,此是后话不提。却说那天晚上,我猛呼朋友拷机,等了半...
精彩章节试读:
帮人看她的眼神不对,所以才会让我假装她男朋友吧。
同时我也感觉到车上其他人也在看我,似乎在嘲笑我说,“呀,你女朋友就要被轮了。”
去你妈的!
我体内某种东西被激发出来,三两步赶上去,随手一抓,小黄毛那引以为傲的金色长发就被我抓在手里,跟着往下一扯,他不得不向后倒,仰面朝上,我根本不给他看清对手的机会,直接一个向下肘击,他就软绵绵地向下晕倒。
打架,是个技术活。
打人的位置力度速度都很重要,也就是所谓的快准狠。
但最重要的,是勇气。无论你有多高明的格斗经验,一旦缺乏了勇气,那跟废物也没什么两样。
前一次他们欺负黄毛女,我之所以不敢出手,是因为我没有勇气,我怕自己吃亏,怕痛。
但是这一次,我不再害怕,因为那藏在骨子里的血性已经被激发,属于西北愣娃的秉性开始主导思想,我便不再害怕。
正是从小说到大的那句话,人死鸟朝上,脑袋掉了碗大个疤。
哥生来就不是当孬种的料。
更何况,看车上这些凶神恶煞,他们也没有杀人的胆量。
我一个肘击下去砸在黄毛鼻梁骨,要知道鼻梁骨是头部最脆弱的部位,只要角度准确,中等力度就可致人晕厥,短时间内毫无反击能力。
在这方面我很有经验,都是在实战中锻炼出来的。
另外,因为对方人数多,所以我不是用拳头,而是肘击,肘击的力量是拳头直击的三到五倍,所以一般拳击比赛都禁止使用肘击,太过危险。
我却没有这些顾虑,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既然出手,就要把他放倒,不然倒下的就会是自己。对敌人的善良,就是对自己的残忍,这是桓古不变的道理。
一个肘击下去,黄毛鼻梁骨折那是肯定的,三十秒之内无法恢复战斗力。接下来就是那个刀疤男。
所谓擒贼先擒王,毫无疑问刀疤脸就是这辆车的老板,所有人都按他的命令行事。
从短时间看,似乎是坏蛋们占优势,但从长远来看,却是我占优势。因为我可以把事情闹大,哪怕弄出人命也不怕,毕竟我是在见义勇为。
而坏蛋们不行,他们在车里张牙舞爪,真正出了事,他们溜得比兔子还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