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罗耀,薛妍儿的书名叫《警花的贴身高手》,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猴子搬救兵最新写的一本都市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心里暗自摇头,这几个劫匪训练有素,手里又有武器,可不是这傻妞一句警察就能吓倒的啊……“干掉他们!”听到薛妍儿自报家门,另外一边看守着的劫匪皱了皱眉头,直接开口说道。“好。”拿枪指着罗耀的那个劫匪直...
精彩章节试读:
察,你们快点放下枪束手就擒。”
“警察!”薛妍儿一声怒喊,顿时把所有劫匪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
“你,陈锦南,你也是个警察,你看看你现在像什么样,脓包!”这还不算,薛妍儿霸气的吼了一声后,把一脸苦色的陈锦南也拉了起来,鄙夷得指着他说着。
罗耀也是被薛妍儿一句“我是警察”给惊了一惊,心里不可置信道:见过傻的,没见过这么极品傻的妞呀!”
这妞是不是脑袋有问题,罗耀心里暗自摇头,这几个劫匪训练有素,手里又有武器,可不是这傻妞一句警察就能吓倒的啊……
“干掉他们!”听到薛妍儿自报家门,另外一边看守着的劫匪皱了皱眉头,直接开口说道。
“好。”拿枪指着罗耀的那个劫匪直接调转枪口,对准了陈锦南口扣下了扳机。
“大哥!不要啊……”
陈锦南看着枪口转过来对着自己,心里那个冤啊,心说我不是极力配合你们的吗,再说你干嘛先用枪指着我啊。
泡妞泡到这个份上,死的可真是不值啊,陈锦南无力的闭上了眼睛。
“砰……”
一声枪响,陈锦南的心跟着猛地抖了一下,以为自己死定了,可是过了一会儿,什么反应都没有,不由暗道了一句:咦,怎么一点都不痛,难道这匪徒枪法竟然比自己还烂,这么近都打不中么?
等陈锦南张开眼睛一看,却是看到了今他终生难忘的一幕。
那个用枪指着自己的劫匪,双手捂着喉咙,瞪大了眼睛,露出了不可置信的目光,喉咙间插着一只飞机餐里吃饭用的塑料叉子,涓涓的鲜血不断得涌出来,倒在了地上。
而自己讨厌的那个民工,此时却腾跃在半空中,飞起一脚朝后面那个拿着枪的劫匪踹过去。
罗耀虽然不太想管这破事,不过他也不能眼睁睁的看劫匪杀人,顺手抄起饭盒里的叉子解决了那名最近的劫匪后,拽过他的身体挡住对面来的子弹,脚在座椅上用力一踏,一脚踢飞了后面那名劫匪手里的枪。
那名劫匪没想到罗耀的身手这么快,枪被踢掉以后,一个愣神,罗耀一记直拳已经轰在他的脸上,顿时整个鼻子都塌了下去。
罗耀的一拳可不轻,那名劫匪只觉得眼前一黑,连痛感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