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青春

哪个青春连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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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言情,重生,网游来源:奇热作者:陌上桑主角:

独家小说《哪个青春》是陌上桑最新写的一本都市类型的小说,这本小说的主角是哪个青春,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出一条条不规则的曲线,扭住、缠住漫天雨网,和雷声雨声交织成惊心动魄的大舞台。而这一切,得在飞速移动中展现,几分钟后,暴雨停歇,马群消失,那惊心动魄的大场面一下不见了。我久久地站在那里,发愣、发痴、发...

精彩章节试读:

我出生在1997年的深圳,第二人民医院。

还没有记事之前发生的事在这暂且不论,那是别人的记忆。

记忆是个加工品,自己加工的,才适合自己。

我记事比较晚,记得最清楚,也是最早的事,就是在小区前面的莲花路上,拉着我妈的手过马路。我清楚地记得,阴沉沉的街道上还没有红绿灯,两条马路之间也没有绿化带,只有一条横亘的水泥墩子,灰突突地隔开街的两边。对面的人估量了一下车况,开始向这边走,这边的人看到对面的人走了,便也急匆匆地往对面赶。我最初的记忆到这里就断片了,最后一个画面就是那条灰色的水泥墩子。

后来上了幼儿园,升了小学,我就开始关心周围的世界,还是用原始暴力的手段——动手。大概是从幼儿园到小学低年级,我当过孩子头,打过群架,拿石头砸过人,还在公园里让一排同龄孩子站好,一个个过来摔跤,摔一个又一个。

再后来,我变得乖了不少,原因是五年级时的班主任愿意让我当小队长之类,而我又愿意从此安分守己不再闹腾。

“我还是想从基层做起”我记得当时我这么对班主任说。

还有一个原因可能是读四年级时,回到老家西安,在长安大学附小上了半年学,经历了一场南方最寒冷,北方也罕见的冬天,之后大病一场,知道安分了。

其实孩子们大体都是这样,在生活的不平常里慢慢都学会了老实听话。

在北方的半年里我学了一篇周涛的《巩乃斯的马》,学完之后感触颇多,尤其一段“雄浑的马蹄声在大地奏出鼓点,悲怆苍劲的嘶鸣、叫喊在拥挤的空间碰撞、飞溅,划出一条条不规则的曲线,扭住、缠住漫天雨网,和雷声雨声交织成惊心动魄的大舞台。而这一切,得在飞速移动中展现,几分钟后,暴雨停歇,马群消失,那惊心动魄的大场面一下不见了。

我久久地站在那里,发愣、发痴、发呆。我见到了,见过了,这世间罕见的奇景,这无可替代的伟大的马群,这古战场的再现,这交响乐伴奏下的复活的雕塑群和油画长卷!我把这几分钟间见到的记在脑子里,相信,它所给予我的将使我终身受用不尽……”

当时每天负责送数学作业的我特地给语文老师写了一篇“学后感”叫“马魂”老师看后甚赞,可惜已散失。

过了半年我回到深圳,当了班长(班长众多),又开始主持小学里每周一惯例的升旗仪式,整个人开始朦朦胧胧地感觉到有什么驱使着自己去做事情,后来知道那叫责任感。此后的将近两年时间里,每周一我都风雨无阻,从床上蹦起来,穿好当时认为很帅气的学生礼服,提前半小时从家里跑到小区另一边的学校,和我的同班搭档一起守着主席台。从那个时候开始,我觉得在人前发言不是什么难事,起码不觉得害羞。

在小学最后的一年里,我写起了相声剧本,从一开始的单口到对口,最后到毕业典礼上的群口,一直都有一帮哥们支持我所谓“创作”和“排练”。那些从现在看来十足稚嫩的段子到捧哏和逗哏,在当时却是我洋洋得意的创作。

最后我升上了小区里的北环中学,完成了从学前到小学,再到中学的“小区全套教育”。

初中,对我来说可以说是人生目前为止最难熬的年代。

也可能是最幸运的年代。

我被分到了重点班。年级总共十个班,两个重点班,我分到了平均成绩最高的一个。

班主任男,资深英语老师,对我们比较严厉,我们也敬称其“老大”。“老大”一丝不苟甚至近乎严苛的教学模式给我们打下了很好的英语基础,包括我在内的不少人进入高中还在啃着以前的底子,还轻松自如地应付了高中课程。

当时,有一门前南科大校长朱清时先生主编的课,名曰“科学”,实际上是生物物理和化学的基础知识的大杂烩。教我们这门课的是年级长。

我对朱清时先生本人倒是十分尊敬,毕竟现在的教育界有胆量“回答钱学森之问”的人不多,朱先生不单有胆量回答,而且确实付诸了实践。不过我对这本《科学》倒是二十分的不感兴趣,只是成绩还过得去。

我在这遇到了人生中最强大的敌人——数学。我的数学成绩在班里时常垫底。我们班的考试都由是老师亲手发卷,一边发一边唾沫横飞地报成绩。

每到发数学试卷的时候我的心里都没底,只要听到一连串的“张三,98”“李四,90”诸如此类的声音,我就知道自己的肯定在那沓试卷的底下,起码倒着数前五张。

“考得辣么(这么)差!”数学老师是江西人,我们习惯叫“老陈”,是一个嗓音洪亮得喊一嗓子上下两层楼都发震,梳着性感的大中分头,习惯拿着一把一米长的教尺讲课的老男人。

每当这个时候,我就要迎着周遭各异的目光上台去领我的试卷,最开始的几次我在心里打气,心想这算什么,下次考得好就行了。

期待下次,就是下下次的开始。

如此反复几次之后,我也就慢慢习惯了,不紧不慢地拿了试卷,拿个小本写写错题,然后去背古诗词。

最后是语文,我一直爱恨纠结的科目。我清楚地记得高一语文老师打趣的一句话“万恶之源在语文”意思就是所有科目都要用到语文,一切审题和判断最后都要归结到语文水平的高低。这就是为什么一些老师教着教着就骂起学生的语文,说都是语文没学好,不能领会题目的要领。

事实上一道题里老师的引导占了五成,学生自己的理解占三成,语文水平最多占两成。

我从初二开始有相当一段时间进入了叛逆期或者是厌学期,长时间请假不去学校,甚至最严重的时候连着旷掉了一场期中考。班主任劝了几次之后基本放弃了,我也并没有什么触动,每天在家里无所事事,除了看小说就是打游戏,有时写写诗。我记得自己用一个月的时间啃下了家里半面墙的书,泰戈尔和雨果的书占了大部分。

语文老师姓蔡。有一天她告诉我,有一场市里的作文比赛,她多争取到一个名额,让我来学校。比赛那天下午,在校门口遇见了同班同学,我说我就是去比赛的,然后避开同学诧异的目光,上车绝尘而去。我记得那场比赛自己写了佛道儒三教合一的内容,题目类似“内儒外道,佛法精妙”其余细节已经记不清了。

后来某个周一升旗的早上,全校通报说我得了一等奖。虽然之前也得过几次叶圣陶杯的全国奖,但这个奖却让我莫名的心中沉甸甸。

从那时候开始我有了自信,初三老实地学了一年,然后过了百日冲刺,参加了中考,语文成绩理所当然拿了A+,市里前百分之五的成绩——那已经是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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