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转世做巫师

我想转世做巫师连载中

我想转世做巫师

标签:末世,虐心,总裁来源:奇热作者:特工主角:

独家小说《我想转世做巫师》是特工最新写的一本游戏竞技类型的小说,这本小说的主角是我想转世做巫师,书中主要讲述了:但也可能是这个世界特有的问题,虽说是同时,那也是纪元前数千年的事情了,说不定两者间有一两百年的差距。“没想到老师也无法顺利做到,畜牧真的相当困难呢。”路歌皱眉困扰地说,这句话让我心情复杂。据说人...

精彩章节试读:

大概是因为我想着这类事情,妮娜突然在我肚子上揍了一拳,几乎没用什么力气,所以也不痛,但我又做了什么惹她生气的事情了吗?

我想着,偷偷看了她一眼,她脸上却浮现微笑。

“呃,怎么啦?”

“没什么啊。”

与之相反,她一副想说些什么的表情,背靠入我的怀中,我搞不清楚状况,但她心情似乎很好,所以就算了。

“啊,好累喔。”

有记在此时跑过来,从我背后抱我,倒在我身上。我就这样夹在妮娜和有记中间。

“有记,辛苦你了。”

“谢谢,真是的,阿玛塔完全不懂怜香惜玉。”

有记嘴上抱怨个不停,但她身上一个伤也没有,明明那样毫不客气被摔来摔去的啊。这反而让我深深感受阿玛塔的能力之高,已经超越赞叹到将近傻眼的程度了。

“但是,始祖更厉害对吧?”

“嗯,不好说耶。”

从技术面来说,肯定是现在的他们更为精进,可以直言有记更优秀吧。但脑海中浮现实际战斗的场面后,我却无法想象达尔盖会输。

“我(atashi)(注:小女生常用的自称)想听听那时的故事。”

“嗯,当然。”

正当我想说“没问题”时,突然出现奇妙的感觉,总觉得现在和平常不同。

“Atashi?”

妮娜狐疑地重复了一次,我这才注意到有记改变了她的自称。

“唔,果然很怪吗?”

“不会怪喔。”

有记害臊地缩缩身体,我对她摇摇头。她最近留长头发,外表变得更有女孩样了。至少,已

经不再如以往会被误认成男孩了。

虽然我不觉得女孩就应该要有女孩的言行举止,但这也不是该敬而远之的变化。在这个世界、这个时代来说,反而是件让人开心的事。

“嗯,这样也没差吧。”

妮娜嘴上这样说,却从音调可以感觉她的心情已经没有刚刚那么好了。虽然她的声音一如往常平淡,但我知道,这是她生闷气时会有的声音。

咦?为什么?

相处久了,我也知道该怎样应对,妮娜这样生气时,绝对不能踩地雷。反正不管怎么问她也不会说,越问只会让她越生气而已。

“太好了!吶,哥哥,约好了喔!”

有记笑得非常开心,而妮娜不高兴地直往我身上压,在她们两人包夹中,只有我一个人满头雾水。

适合当家畜的动物有六个条件。

吃得少、长得快、繁殖力强、温和、顺从、群体生活。

“满足两个条件了耶。”

“你还真乐观。”

“希古,在你那边!”

“交给我!”

紫尖声一叫,希古回答后,张开双手挡住逃跑的鹿的去路。

“我很强!”

他说出咒语的同时用力一踩,发出与他的娇小身躯不符的重重声响,这是他的强化魔法施展成功的证据。

接受阿玛塔训练后有所成长,纯熟掌握强化魔法的现在的他。

“哇啊!”

还是不行啊。

看见希古被鹿的大角撞飞的画面,让我不禁仰天叹息。

就这样,鹿轻而易举破坏木制栅栏落荒而逃。

“还好吗?希古。”

“嗯。”

当我问他后,他霍地起身。

全身包覆在鳞片下的身体,只有结实绝对可以挂保证。

“对不起。”

“不,这也没办法。果然还是太为难了,这不是你的问题。”

我没有安慰他,只是陈述事实,无法阻止鹿的,不只希古一人,有记、紫、玲和路歌同样无法阻止。

开设特别教室至今已经十年,农耕相当顺利发展,但畜牧几乎毫无进展,这个世界的生物力量太强大了。

当然不只对手强大,我们的魔法也很出色,要捕获目标不是难事,但若想要活抓,就会让难度三级跳。

就算费尽千辛万苦抓到,也几乎没办法饲育。牠们轻而易举就能破坏木制栅栏逃走,更重要的是,野生动物根本无法亲近人类。

不管喂多少饲料、怎样照顾,牠们也绝对不会亲近我们,只要找到漏洞,就会像刚才那样立刻逃跑。

“养兔子就好了吧?我很喜欢兔子啊。”

“唔,但是啊。”

妮娜极力推崇兔子,兔子是我们唯一饲育成功的动物,虽是这样,牠们同样不亲近人类,无法说成功让牠们变成家畜,只是兔子没有能破坏栅栏的力量而已。

但是,兔子的可食用部位比想象中还少,牠们外表几乎全是松软的皮毛,而且骨头也多,前置处理相当麻烦,但能食用的部位却很少。只是,也不是没有不需要费工夫就能美味享用的方法啦。

“我真想再吃一次血烤兔子啊。”

“虽然做菜时常会失败切到自己的手,但要为了做菜切自己的手指,可以的话请恕我不奉陪。”

妮娜嗲声向我撒娇,我摇摇头。所谓用血烤,就是让兔子生饮火龙的血,从里往外一口气烤好的方法。从内部加热后,兔子连毛皮也烧得一干二净,完全熟透,连骨头也可以一起吃下去。据妮娜表示,这是兔子最美味的料理方法。

但这个方法不只无法用火,也无法用魔法重现。妮娜曾经多方尝试,但得出只能用我的血办到的结论。

“这些全部都不行啊。”

路歌失落地垂下双耳和尾巴,在木板上画上一个大叉。大角鹿、六脚山羊、角山猫、牙野猪。甚至连鳞蛙、大圆虫这类奇怪的生物也尝试了,但没一个成功。

“接下来是铠熊?”

“这不可能吧。”

妮娜一脸认真提议,但这是玩笑话。越是玩笑话她就会用越认真的表情说,这是她的坏习惯。铠熊确实意外美味,但牠可是猛兽中的猛兽,不管怎么想都不可能乖乖被关起来。

“那么,反过来说老鼠呢?”

另一方面,同样一脸认真说话的紫,她的提议让我搞不清楚是不是玩笑话。一般来说应该是玩笑话,但她有时还满天然呆的。

“老鼠也关不起来啊,要是能关起来也不会如此烦恼了。”

“哎呀这么说来,确实如此。”

看来她是认真的,紫有点不好意思地歪头。

比畜牧不顺利更严重的问题就是鼠害,虽然农耕一切顺利是件好事,但保存却是个大问题。因为老鼠会吃掉我们保存的马铃薯和小麦。

我用着模糊的知识建造高床式仓库和防鼠板,但全都没用。这个世界的老鼠连防鼠板都会咬坏,总之,攻击力超强。

不过似乎还是很怕低温,只要放进冰库中就没问题,但这次轮到小麦和马铃薯遭殃,不至于不能吃,只是口感干透了,一点也不好吃。

听说前世的世界中相当受欢迎的宠物猫,一开始就是为了对抗鼠害才引入家庭中。我期待着这点,尝试饲育角山猫,但完全失败了。要是不小心,那个猛兽甚至比铠熊还危险。动作敏捷且个性无比凶猛,还差点害人受伤。

在我的记忆中,农耕和畜牧应该几乎同时开始发展,但我没想到两者的难易度竟然相差甚大。但也可能是这个世界特有的问题,虽说是同时,那也是纪元前数千年的事情了,说不定两者间有一两百年的差距。

“没想到老师也无法顺利做到,畜牧真的相当困难呢。”

路歌皱眉困扰地说,这句话让我心情复杂。

据说人类社会中最古老的家畜是狗,其祖先是狼的一种……更正确来说,狼在与人亲近变成家畜后才被称为狗。牠们在我前世生活的现代社会中,变成了人类的好朋友。

但是,这个世界中没有狼。明明有与猫相似的种族、与熊相似的种族、与山羊及鹿相似的种族,却没有狼。唯一有的就是眼前这位少女的半人狼族,这样说来,这个世界中也没有马,却有半人马族。

我不知道是半人种族替补了原本存在的种族,抑或是这些种族全都进化成半人种族了,唯一能确定的是没有这些种族。

他们大概能超越狗更加亲近人类吧,极度友好、温和且有智慧的种族……但他们聪明到和人类没有两样,无法视为家畜。

我也不清楚这对人类来说……或者对他们来说,是幸亦或是不幸。

“那个啊,只要不会逃跑就可以了对吧?”

“你有什么好点子吗?”

玲突然开口,而希古也追问了下去。他以前总是不由分说地否定玲的意见,但最近已经不常这样做了,这代表着他也慢慢长大了吧。

“嗯!我觉得贝赫摩斯好!”

“想也知道不可能啊!”

前一刻还那样想着,下一刻就听见希古否决玲意见的声音。

“再怎样说,那应该有点困难耶……太巨大了。”

“要制作能圈住牠的栅栏感觉也很困难。”

但是,不只希古不认同,路歌和紫也委婉否决玲的意见。

“贝赫摩斯……贝赫摩斯啊。”

脑海浮现我过去所见的贝赫摩斯的身影,长着长牙的大嘴、河马和犀牛混合出来的脸加上牛一般的角。虽然没测量过,但体高至少超过十公尺,体长应该也有二三十公尺,体型大非洲象将近四倍,就象是在陆地上饲养蓝鲸一样。

但是......

“你。”

妮娜半瞇着眼盯着我看。

“该不会想要试试看吧?”

如我所料,她又完全猜透我的心思了。

哎呀,毕竟若是可以饲养那种跟恐龙没两样的生物,有哪个男人不会兴奋啊?

“真的假的……老师,你是认真的吗?”

希古一脸难以置信地问我。

有耶。而且这个男人自己就长得和恐龙一样。

“为什么不行?感觉很有趣啊!哥哥,我也想要试试看!”

整体瀰漫否决气氛中,有记这样说着,举手附和我。

“真不愧是有记,你总是能了解我的心情。”

“是吗?嘿嘿。”

我轻轻抚摸有点害臊的有记的头。

“我也要我也要!”

顺便也摸摸站在旁边的玲的头。

“没救了。这种情况不管别人说什么,他都听不进去了,你们最好要有觉悟。”

不怎么专心听着妮娜头痛按着额头说出口的话,我满脑子早已开始计划该如何捕捉贝赫摩斯了。

“好怀念啊,第一次见到达尔盖,就是去狩猎贝赫摩斯的时候呢。”

“始祖吗?”

我边在草原中前进,边点头回应有记。寻找贝赫摩斯的最好方法,就是跟着足迹走的古老方法。草原太辽阔,要飞上天全部看过一次实在太辛苦了,而且就算龙的视力再好,也没办法从上空找到足迹。

所以我们排成横列一排,寻找留在地面的微小痕迹。

“我们争夺同一个猎物,虽然稍微有些争执,但最后变成好朋友了。”

虽然达尔盖崇敬我,唤我大哥,但在我心中,他的地位和我平等。

好朋友。如果他愿意让我这样叫他,我们之间的关系就是如此吧。妮娜当然也是我无可取代的朋友,但我和达尔盖之间有着和妮娜之间不同的友情。

“始祖是个怎样的人呢?”

“嗯。”

我稍微思考之后回答:

“外表和现在的阿玛塔没两样。”

阿玛塔小时候明明可爱的会让人误认成小女孩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他竟然茁壮成一个精悍青年……甚至超越精悍,成了让人望之生畏的巨汉。他却一如往常温和且彬彬有礼,这反而让人觉得反差很大。

“感觉偶尔会出现呢……宛如始祖再现一般长大后跟达尔盖一模一样的孩子。”

而且还无关乎男女。我想着有记一点也不像达尔盖真是太好了,又将视线落到她身上。和阿玛塔相反,有记几乎没有长高,不久前测量时应该是一百四十五公分吧。即使是这个世界,也是二十岁女性中娇小的一群。

她天真活泼的个性毫无改变,但已经完全没有过去像个小男生的感觉,那或许是她那头绑成双马尾后依旧及腰的长发影响。

也或许是大肆夸耀其存在的胸口影响吧。

“嗯?”

有记发现我的视线,转过头来对我一笑。

那个笑容成熟到让人心跳不自觉漏跳一拍,我不禁别开眼。

“啊,哥哥,在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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