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宁笙陆初尧的小说叫做《宁笙陆初尧》,它的作者是装聋作哑所编写的现代言情风格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金毛去哪了?”宁笙的手上都是小口子,那是被玻璃碎片划伤的结果。被擦拭酒精后,她感受着浑身的疼痛,却听男人有些犹豫开口。“我这次回来,是想告诉你一件事。”“二爷!你还爱我吗?”她抬头,眼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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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的厂房里差点被凌辱,却是因为刚刚显怀的肚子免遭大难。
然而那群人却笑得更阴了,他们拳打脚踢的对着自己的肚子。
任凭自己再怎么哭喊,也没能让他们停下。
那夜天黑了,她以为自己会悄无声息死在那里。
却被好心人送往医院,幸而保住一条命。
然而自己这辈子都不能再有孩子。
陆初尧从来都不知道这件事,也不知道孩子的存在。
因为在她刚发现自己怀孕后,尹曈家里出事,陆初尧便去那边了。
宁笙眼眶酸涩看向手术室,倏而又垂眸看向自己衣服前襟上的猩红血迹。
她抬手擦拭了下鼻子,却弄得脸上都是血。
整整一天,她都待在外面,等医生出来,得知金毛没事后才放下心。
狗子还需要在这里养伤,宁笙便笨拙的借着月色,坎坷回家。
刚推开门,便看见客厅里开着灯,原本此时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男人却正站在眼前。
陆初尧凝眸看着眼前脸色苍白,浑身颤抖,衣服,脸上都是血迹的女人。
猛地伸手将她拽进来,原本还有些烦躁的心情瞬间被压下来,面容急切。
“怎么这么多血?脑袋晕不晕,身体有没有哪里难受?”
宁笙没回话,只是抬头安静看着面前的男人。
陆初尧被她看的有些发慌,便动手给她擦拭身上的污渍。
狭窄的卫生间里,热水弄得有些潮气。
“怎么就你自己?金毛去哪了?”
宁笙的手上都是小口子,那是被玻璃碎片划伤的结果。
被擦拭酒精后,她感受着浑身的疼痛,却听男人有些犹豫开口。
“我这次回来,是想告诉你一件事。”
“二爷!你还爱我吗?”
她抬头,眼神中带着执拗。
不知为何,陆初尧总觉得此刻宁笙的眼神太过受伤,让他的心口有些窒息。
宁笙像是不抱什么期待的转过头,看着雪白的瓷砖闷声。
“是你先说的爱,却是我先动的心。这十年来,只要你不喜欢的我都会努力去改正,我想变成你喜欢的人,我想你看我的时候眼里带着光。他们都说你对我只是玩玩而已,我们之间是不能长久的。可好说歹说,我们也一起走过了十年。二爷……”
她转过身,眼底带着泪意面向他,一字一眼。
“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