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云琰桑羽的书名叫《回到唐朝当太子》,本小说的作者是我爱大包子最新写的一本都市类型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说过?”云琰简单敷衍了几句,毕竟自己不生产诗,只是诗的搬运工。林北岩满意地说:“今日有此一首,留史册,老夫果然没看错你。”而今日之后,云琰必将凭借这首诗而名声大噪。试问谁人还敢说他是关系户,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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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
大多数也仅仅是流于表面。
所以,林北岩也想趁机看一看云琰是否有真才实学,毕竟那篇文章他也不敢轻易相信是如此年轻的少年写的。
林北岩说道:“云琰,到你了。”
作诗,不是云琰的拿手好戏,但背诗,绝对不在话下,接受过教育的人,总能脱口而出,背上几篇唐诗宋词。
云琰很纠结,到底应该背那一首诗才好呢?!
轮到云琰后,见他迟迟没有开始,所以不少人都在等他落败后看他的笑话。
毕竟大家作了这么多诗,总有一首诗能够胜他。
然而,事实却是......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云琰的声音响了,他吐字清晰,每一个字都响彻耳畔,当他诵至最后四句诗词的时候,全场死一般寂静。
无论诗句还是意境都得到了最高的升华,林北岩的眼中闪烁着光芒,难掩心中那份激动的心情。
全诗开合顿挫,气脉流通,意境旷达,深远悠长,诗中不曾言说悲凉,可无处不充满悲怆的凄凉感。
听完云琰的诗,再听其他人的诗,简直就是美女与野兽,鲜花和牛粪。
这时候,那些嘲讽云琰的人才真正的发展,原来小丑是自己。
所有人默默地低下头,结果已不言而喻。
林北岩忍不住问道:“这首诗可有名字?”
“此诗叫《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难怪诗词之中尽是离别的不舍,原来是送别好友,只是这杜少府是何人?老夫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
云琰简单敷衍了几句,毕竟自己不生产诗,只是诗的搬运工。
林北岩满意地说:“今日有此一首,留史册,老夫果然没看错你。”
而今日之后,云琰必将凭借这首诗而名声大噪。
试问谁人还敢说他是关系户,不识字!
当然,诗词只是锦上添花,今日最激动人心的消息是云琰成为崇文馆历史上最年纪的老师。
要知道,崇文馆的学生大多都是天才,而老师基本上也都是博学多才的老先生,像云琰这种不及弱冠的老师,亘古未有。
更成为长安城一大奇观。
翌日,云琰成为崇文馆最年轻老师的消息不胫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