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锦衣夜行的小说是《锦衣夜行》,它的作者是小十写的一本都市言情风格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己花心。爱美之心,人人有之嘛!“你上次答应借给我的笔记,不知道有没有带来?”他很纯洁地望着我,开口问。我还是目不转睛,色迷迷地看着他,一面点头,手却迟迟不去包里取讲义。开玩笑,如果讲义给他,这...
精彩章节试读:
,手却迟迟不去包里取讲义。
开玩笑,如果讲义给他,这到手的美男,岂不是就这样飞了?
我又不是笨蛋。
“现在已经中午了,不如一起吃个饭吧!”我抬头看了看天色,如此建议道。
林丹青倒也爽利,点点头,也不催问讲义了,微微一笑,“那我请锦小姐吃午餐吧,附近刚好有一家韩国料理刚开业。”
我笑眯眯,没有异议。
林家的财力,在此不必多言,让他请一顿大餐,也只当杀富济贫了。
等走到林丹青所说的那个料理店前,我抬头看了看面前装帧精美的门楣,正暗忖这家店是不是也是林家的产业呢,迎面突然走来一个人,高挑挺拔,西装革履,还未走近,已经引得路人频频侧目。
还有几个胆大的小女孩,赶紧举起相机,对着他“咔嚓”、“咔嚓”连拍了起来。
端的是三百六十度,无一死角。
我却没有一点看到帅哥的感觉,只是死盯着他身上那套看着老贵的西装:靠,一定又是拿我的信用卡刷的!
是的,小爱走了过来。
准确地说,是身穿西装、黑发碧眼、俊美绝伦、一脸邪气的男生小爱,漫不经心地踱了过来。
等走到我们面前,他冲我倾国倾城地一笑,碧色的猫眼,在阳光下折射着层层叠叠的光线,勾魂摄魄,“嗨,锦夜,好巧。”
我无语很久。
好巧个屁,与其让他当这么一个超级巨大的电灯泡,不如……还是打发他回去刨沙发吧!
“你朋友吗?”我还没来得及开口呢,林丹青已经转头,礼貌地问我。
我微微一哂,含糊道:“是啊,朋友,不过……不是很熟……”
小爱闻言,目光立刻盈盈若水,极无辜天真地看着我,“锦夜,你真伤人心啊!我们共度了那么多良辰春宵,怎么还不熟?”
我昏厥,唇角扯着绝对难看的傻笑,“呵呵,他喜欢开玩笑,那什么……我们进去吃饭吧!”
“相约不如偶遇,正好我也没吃饭,三人一起吧!”小爱笑吟吟地看着我们,非常自来熟地向林丹青招呼道:“锦夜,这位怎么称呼?”
“咳咳。”我默默地用白眼剜了他一眼,然后清清嗓子,很淑女地为他俩介绍道。
“林丹青,我在听讲座时认识的一位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