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沈安琳唐天宇温毅的书名叫《七年失氧》,它的作者是佚名创作的都市类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但我已经不是十七岁的我了,今年我已经二十四岁,工作两年,每天穿着黑白西装,对高中时对职场的憧憬早已消失。领带夹,我已经不再需要这种东西了。于是,我轻轻地接过领带夹,随意地扔在桌上:“好,我原谅你。沈安...
精彩章节试读:
女人可能会为了别人而放弃你,但学历和知识不会。
我意识到,我还有机会,重新追求我喜欢的专业,在学校里过上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活。
我开始准备考研的资料,频繁地前往市图书馆学习。
至于沈安琳,就让她离我的生活远一些吧。
一个月的时间悄然流逝,我才再次收到沈安琳的消息,不过这次是通过她的朋友赵悦的朋友圈。照片里,沈安琳故意贴近唐天宇,赵悦的配文是:“三个人的友谊,他们两才像是真爱!”我一眼就看出这是沈安琳指使赵悦发的。她的朋友们都知道我对唐天宇的不满,平时都会避免在我面前提起他,更不用说发这样明显的内容来吸引我的注意。
我毫不犹豫地打开赵悦的个人主页,点击了删除。眼不见为净,沈安琳不值得我再为她耗费任何精力。
也许是等待已久,沈安琳终于像是施舍般地给我发了一条消息:“阿毅,今晚早点回家,我们去吃湘菜。”我们相恋七年,这还是她第一次记得我喜欢吃的东西。以前一起吃饭,她总是点唐天宇喜欢的西湖醋鱼,而我对那股味道一直不感冒。现在,我稍微表现出一些冷淡,她终于记起了我的喜好。
那一刻,我握着手机,突然笑了。旁边一起考研的图书馆伙伴,用一种冷淡的语气问我:“哥们儿,跟哪个美女聊天呢,这么开心?”我避开话题:“明天还是老时间?一起背两百个单词?”
“没问题!”
晚上,沈安琳开车来接我,意外的是,车上并没有唐天宇的身影。我原以为唐天宇会像沈安琳的随身物品一样,总是伴随在她左右。
然而,我一上车就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茉莉花香,这香味来自沈安琳的上衣。她今天打扮得格外漂亮,穿着白色连衣裙,头发显然经过精心打理,脸上还化着精致的妆容。我心中不禁猜想,这件衣服唐天宇或许曾经触碰过。
众所周知,唐天宇最喜欢的花就是茉莉。我们在一起的那一年,他曾送给沈安琳一束巨大的茉莉花,上面写着:“送君茉莉,愿君莫离”。这些年来,我几乎形成了条件反射,一闻到茉莉花香就想吐。果不其然,我忍不住把中午吃的饭吐在了沈安琳的衣服上。
吐完后抬头的瞬间,我终于明白了沈安琳身上茉莉花香的来源。她胸前的蝴蝶结,显然是唐天宇亲手打的,那是一种特殊的三耳结,沈安琳曾学了很久都学不会的打法。
我盯着她,她竟然没有立刻清理身上的污渍,而是先忙着向我解释:“阿毅,蝴蝶结是我自己打的,只是天宇用这根带子给我示范过,所以才会有他的味道。你别误会。”
我点了点头,平静地回应:“没事,你小时候他也这样帮你,都是儿时的友情。”
为了透透气,我打开了车窗,这时一张夹在窗缝里的纸条掉了出来。是唐天宇的笔迹,上面写着:“我的独家专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