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张诺李世民的小说是《我在大唐开酒馆》,本小说的作者是小胖的熊猫倾心创作的一本历史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他的金手指还在一如既往的缓冲,今天也不知道怎么就抽风,从8.88%一下子缓冲到了10%,然后给他来了这么一下。虽然副作用比较猛烈,但是不得不说,效果真是贼**!过目不忘!这就是他的金手指给他第一个好处...
精彩章节试读:
尼玛,这特么是外挂?这特么是金手指?这狗东西好意思叫自己宿主?哪儿见过这么折腾宿主的外挂啊!
张诺此刻捂着还隐隐作痛的脑袋,心里满是怨念,要不是顾忌着这事儿不好说出口,指不定这会儿他已经破口大骂了。
他的金手指还在一如既往的缓冲,今天也不知道怎么就抽风,从8.88%一下子缓冲到了10%,然后给他来了这么一下。
虽然副作用比较猛烈,但是不得不说,效果真是贼**!
过目不忘!
这就是他的金手指给他第一个好处,别看仅仅四个字在网文里都烂大街了。
但当张诺翻阅到自己前世小学时被爹妈拿着棍子逼着背的唐诗三百首以后,乐了。
再看看上中学时学的历史,嗯......这金手指,真香!
此刻的张诺,就像是刚拿到新玩具的熊孩子,翻来覆去的在自己的记忆宝库里翻阅着。
小学时被逼着上的书法班,爷爷手把手教的木匠手艺,中学时课外活动小组的手工劳动,甚至中学时跳广播体操台上领操的漂亮学姐......
这一点点一份份的,无疑都是他当年的亲身经历,此刻却成了他最宝贵的财富。
张诺原本也是个心大的,属于那种几杯酒下肚什么情绪都能缓过来的存在。
于是仅仅在自己的记忆海洋里翻阅了一会儿,就开始认真的琢磨起以后的日子怎么过了。
虽然他的外挂才到账了一部分,但就目前来说,已经算得上是及时雨了。
脑中有那一大堆经典诗词打底,再加上对于历史的熟知,那以后他张诺也是个腹有诗书气自华的牛X人物了。
正当张诺美滋滋的打算明天就出门,开始去各个诗会进行打脸装逼扬名三部曲时,忽然看到了自己那白**嫩的右手,顿时就焉了。
他这会儿如果真去参加诗会,估计得被人笑话死,他的毛笔字放到现在,恐怕连上过几年私塾的娃娃都比不上。
这要是写出来,估计他的诗再好别人也会认为他是从别处抄来的。
愁眉苦脸的在自己右手上狠狠一拍,疼得直咧嘴还心底里埋怨金手指。
这狗外挂就是坑,这会儿他脑子倒是会了,可爪子表示不会,有个毛线用?
可现在这情况,岂不是说他做官前还得先好好练个几年字?
这可不是开玩笑,在古代写不出一笔好字,那基本上就不用指望投身官场了。
在这个讲究“字如其人”的时代,哪怕不求你是什么书法大家,但一笔大方工整的楷书绝对是基本要求。
毕竟,官员签发文件、上书奏事可都是要提笔的,哪怕是看起来粗鲁不堪的武将,那也是要自己提笔写军情奏报的。
就算文笔不咋样,但至少一个字迹工整绝对跑不了。
所以,练字就成了张诺进入官场前的一道坎了,毕竟这里可没台电脑让张诺显摆他那一秒十喷的键盘侠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