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宋南枝顾凛的书名叫《重生:不当反派后,主母成了万人迷》,是作者大吉大狸创作的主母类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苏云卿也是在那个时候再次向他表白。他与苏云卿生死与共三年,军中有所的兄弟都知对方爱慕他,他若不接受便是毁了对方的名声,而苏云卿那些女子也可独立自主的见解,令他十分欣赏。扪心自问,他觉得自己再也找不到一...
精彩章节试读:
顾凛洗漱完出来并未先行,而是在院子里等了好一会儿才见房门打开。
宋南枝抬脚出来,露出一截缎面吉祥纹绣花鞋,翘头上镶嵌着一颗拇指大的圆润东珠,衬得脚踝纤细……
顾凛神色微怔。
宋南枝是标准的鹅蛋脸,白皙粉润的脸颊气色极好,衬得眉心处的朱砂痣愈发鲜红欲滴,令人眼前一亮。
她这身打扮尽显端庄贵女的韵味,粉色珍珠又不失少女的娇俏感,令顾凛莫名想到苏云卿曾经所念的一首诗:淡妆浓抹总相宜。
宋南枝行至顾凛身旁:【上一世,我精心打扮,顾凛从头到尾都未正眼瞧过我一眼。为何,这一世的顾凛像是没见过女人似的?】
顾凛:“……”
他不可否认,自己的妻子长得……很好看。
至于对方口中的上一世,他也不知是怎么回事。
“走吧!”顾凛收回目光,省得被当成登徒子……
宋南枝却突然捂住腹部蹙眉道:“妾身突然有些身子不适,怕是不能陪您入宫了。”
尽管宋南枝很想去现场吃瓜看戏,但是……
【为保小命,远离顾凛!】
顾凛:“……”
他看着对方拙劣的演技,思忖了片刻道:“今日皇上宴请百官,夫人若有不适正好可以请太医帮忙瞧瞧。”
宋南枝:“这……妾身既不是妃嫔,也不是皇亲国戚,恐不好有劳太医。”
顾凛:“三年前,皇上派我出征之时曾许诺过,我归京之日便封你为一品诰命夫人,自然当得起太医之劳。”
宋南枝闻言只觉讽刺:【皇上的用意是为你安抚我留在将军府,可上一世你还未等到皇上兑现诺言,便提出与我和离。】
顾凛:“……”
他之前确实打算回京后便与宋南枝和离,然后迎娶苏云卿为妻,因为三年前在战场上,苏云卿救过他一命要他以身相许。
一开始,他自是不同意,并表明自己已经有夫人了。
苏云卿倒也没有勉强,只说自己是孤女无处可去,还说自己会医术可以帮他救治伤员,求他收容。
救命之恩不能不报,更何况是因为他,苏云卿所在的村子才会遭到敌军屠戮,当时军营中的伤残士兵太多正缺军医。
于是,他答应让苏云卿女扮男装进入军营当一名军医。
苏云卿白天辛苦照顾病患,晚上又亲自下厨给他送宵夜。
一来二去两人便慢慢熟络起来。
苏云卿总是会捣鼓一些奇怪的东西,比如旱季在荒漠中利用蒸馏制水,用草根制粉充饥,**滑翔伞偷袭敌军,还对兵法颇有见解。
最令人惊叹的便是炸弹发明。
北辽蛮夷蛰伏多年兵强马壮,又来势汹汹打南昭一个措手不及。
他赶到边关时,守城将军早已弃城而逃,敌军一路势如破竹几乎占据了南昭的半壁江山。
那时北辽军心大振,南昭本就兵弱不敌北辽游牧民族彪悍,自是被打的节节败退,军心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