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林天秦望书的小说是《林天秦望书》,这本小说的作者是三水最新写的一本都市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林天是整一个梁州城公认的废物,即便是有着家财万贯,却也依旧为人所不齿。此话一出,关注着这边的人马上便哄堂大笑。“这林大少爷也真是忒不要面子,朱少可是咱们梁州城的四大才子之一,在朱少面前,只怕是咱们在场...
精彩章节试读:
有着这样一个强大的外挂,他难不成还会害怕朱正礼这种只有这三脚猫功夫的大少爷吗?
“多说无益,咱们就以这酒来作诗,大家来评判,谁输了谁孙子!”朱正礼学了几年的诗词,自觉满腹经纶。
他此时也是迫不及待想要让林天丢个大脸,当下就提出要作诗比试。
听到这个朱正礼居然要比作诗,林康顿时就着急了。
别人不知道,他难道还不清楚自家少爷吗?从小到大能认识几个大字就已经是不错了,作诗更是完全作不出来。
“少爷......”王康想要阻拦。
“没事,你且看你家少爷如何让他叫爷爷!今儿个出来收个孙子回去也不亏!”
林天直接一口应了下来,朱正礼简直就是他肚里的蛔虫啊,这个比试可谓是正中他的下怀。
他刚醒来的时候就发现了,这个朝代是不曾在华夏历史上出现过的。
甚至连唐宋八大家这些个名人也没有出现,那么他们的作品诗词更是只有林天一人知道。
那些个诗词大家,随便一个作品拿出来,都能将朱正礼按在地上摩擦。
“口出狂言,废话不多说,那我就先来!”
朱正礼向来不把林天当一回事,他今天提出要比作诗,就是想要狠狠的杀一杀林天的威风,将林天摁在脚底下踩。
一想到往后林天见到他要喊爷爷,朱正礼就忍不住勾起唇角,心中暗暗大笑。
“这酒香醇厚,客似云来,那我就作两句:酒香醉人人似客,轻歌佳女女如花。”朱正礼略一思索,开口就是两句诗,虽然才华无几,但胜在速度快。
没有经过推敲所写出来的诗句并不能够说得上精美,可这样的水平对比起林天来说却是绰绰有余。
“那就轮到我了?”林天不屑的笑,朱正礼所写出来的诗句里面包含了有美女和酒,深究来讲的确是不怎么样,甚至可以称得上是粗制滥造。
他仔细地搜罗了一下脑海中的诗句,像是李白的《将进酒》自然不能贸然拿出来,这样的千古名句只怕是会吓到他们,所以林天只是找了一个不算特别有名的诗句。
“朱弦已为佳人绝,青眼聊因美酒横。”林天缓缓念来。
他的双手背在身后,居然有了一副风仙道骨的姿态。
“朱少写了美人与美酒,那我也附儒风雅一回,作这一句诗,各位见笑。”林天拱手作谦虚状。
香香更是已经看呆了!
只要是个会思考的人就知道,朱正礼虽然快在速度,可林天的速度倒也不慢,相较之下,从文采来看定然是林天要高上一截。
“这......林天这样的人怎么会写出这样的诗?”
“恐怕是抄来的吧?”
“但是这样的诗句也没听说过啊?这么快的速度,只怕是真的自己写的。”
“那之前林天岂不是藏拙了?”
周遭的人更加议论纷纷,但是里面的内容无不是认同了林天赢过了朱正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