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丛林之妖的书名叫《丛林之妖》,它的作者是李春最新写的一本都市小说风格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我身上的这种彩色纱笼,缅甸人把男人穿的叫波索,女的呢,叫笼基……一般,纱笼是围在腰间的,这样子围,再结成球状,男子把它置于前方,女子把它结在左侧,这种分别,和细节,要记住。”花白的头发,随意的装扮...
精彩章节试读:
云满去缅甸的绝活,就是时时哼着在瑞丽的广播里学来的克钦歌谣,从而把自己伪装成地地道道的缅甸人,这是他的活命法宝。一双橡胶跑鞋,那种缅甸常见的皱巴巴的男人穿的裤子,玄色的t恤,时刻都挂着耳机。其实,这些看似简单无奇的东西,可是他精心准备的。玄色上衣,街市随处可见,关键是方便又耐脏。耳机更是他的护身符,他不敢打开手机的音乐,但是,必须戴着耳机。因为,他不能有一丝的松懈。他从表面上看上去,像一个追求时尚的音乐发烧友,沉醉在音乐里,如果偶尔有人和他交流,他就装作在专注地听音乐,做咿咿啊啊状、没有听清。内心里,他很警醒,随时都要关注外界的讯息,以防在意外状况出现以后可以第一时间采取正确的应对方法。经过精心的准备,经验告诉他,只要他不冒出一口流利的汉语,没有谁知道他是一个来自中国的年轻人。
“不错。这样子,看起来,就像老坑旁边分散的矿石,很平凡,不显眼。”师傅望着云满的装扮,作出老到的评价。
他的爱徒张云满,本来很帅的,白净的方脸,浓密的眉毛,有神的大眼睛,短发,透着英气和干练,他身体结实,如果开着他的越野车,让人一看就是精力充沛大有天地、而天不怕地不怕的人。
无奈,他必须这样装束。
“是吧。师傅,你穿着纱笼,像一个花妖,怎么看怎么奇怪。”
比起张云满,师傅更加自然了:上衣是那种全棉的条纹衬衣,是对襟式长袖短衫,没有衣领,很容易就皱巴巴。下身着缅甸男人常穿的纱笼筒布裙和人字拖,一口流利的克钦话,让人很容易把他当成地地道道的缅甸人。
“我身上的这种彩色纱笼,缅甸人把男人穿的叫波索,女的呢,叫笼基……一般,纱笼是围在腰间的,这样子围,再结成球状,男子把它置于前方,女子把它结在左侧,这种分别,和细节,要记住。”花白的头发,随意的装扮,显露出他的另外一面,掩盖了他的内敛和富贵。
他们刻意的装扮,是为了隐藏,还是为了规避什么?赌场?土牢?抑或,是乖张的人心?他们秘而不宣。
这是云满和他师傅武生平第三次来缅甸。目的很明确,一为寻玉,二为寻玉素。
目的地,克钦邦密支那。
《纽约时报》曾称克钦邦为缅甸七邦之“玉石与黄金之邦”,这里,是他魂牵梦萦的地方,与他们还真的很有渊源。
第一次,2001年;第二次,2005年;第三次,就是今天,2009年11月20日,星期日。
像前二次过境一样,他们师徒没有坐飞蒲甘的飞机,而选择了陆路。
临行前,他们俩在装扮停当以后,把银行卡和身份证等一应贵重物品打包放在姐告一个专门做树化玉生意的浙江朋友冯萍那里,她再开她的大众车把他们俩送到边防小镇弄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