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封长恭卫拣奴的小说叫《纨刀向我俯首》,这本小说的作者是朴西子最新写的一本冤家类型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任不断欲言又止地盯着他看了会儿,一时间连叼着的雀翎都忘了嚼。他看看卫拣奴,又看眼封十三,想来想去还是没能参透这几个词与他有什么关系。又犹豫着到底是先出去给人交钱买清净,还是先下手为强,把这位业已破产...
精彩章节试读:
又犹豫着到底是先出去给人交钱买清净,还是先下手为强,把这位业已破产、嘴还很欠的病秧揍一顿,好让城中百姓的茶余饭后更加热闹些。
院子里的孔雀这两日恰好脱完了毛,光溜溜着几根白骨还在倨傲地开屏。
许是掉光了尾巴毛,“越鸟”大爷的心情尤其不顺,逢人便叫,任不断就在这秃尾孔雀半带威胁的叫唤声里,一脑门官司地出了府门。
在他上府门外边儿赶人走的同时,卫拣奴先叫封十三把竹竿收了,连推带嚷的把人撵去洗个澡,免得熏他一身猪肝味儿,再毫不心虚地支使陈子列进屋摆碗筷,偶尔也替封十三煮煮汤药,别成日里一点儿活不干,还指望着张口就能吃上饭。
待府里彻底空了下来,卫拣奴才收敛起那满身的佻达劲儿。
只见他整个人陡然沉了下来,仿佛含着一股清寒的藏锋戾气。院子里的东西被搬走了七七八八,除却一块黄耆地,唯独院角还剩下一盏彻夜通明的燃金灯,他一头乌发被根陈旧的粗木簪子随意地束着,眉目深深地望向墙角静静燃烧着的灯笼。
浮光掠影底下,犹是留有一片深不见底的暗色。
任不断不知什么时候走了回来,手里还拎着一把沾了血迹的长刀。
可若再凑近了仔细一看,便会发现这刀上深浅不一的红痕并不是血迹,地上也并未滴溅血珠——倘若此地有识货的人在,想必应该能认得出,这柄长刀的工艺与一般的刀剑差别很大,柄顶嵌有一个凹槽,专门用以镶嵌可供助燃的红帛金。
那些似是血迹的红痕,就是红帛金燃烧后烫出的痕迹。
卫拣奴:“怎么回得这么快……人没干净了?”
任不断沉默了一会儿:“嗯。”
卫拣奴笑了笑,缓缓地叹了口气:“今日之事,其实我也没料到——你觉得会是谁?”
“不管是谁,反正你既要做这得罪人的事,眼下便谁都有可能……藏不了多久了,拣奴。”任不断低声道,“今日博坊之事不会是意外,好在还能花钱消灾,可是之后呢?北覃卫一动,必定有人注意到了这边,我从前也说,这鼓诃城虽小,可徐达那小子千方百计地要下放来这儿,个中一定有大原因。”
他说着,嗓音隐隐有些沉郁:“如今倒是窥探到了三分,可这城里阴诡的地沟多了,拣奴,你行事一向如此,怎知没有哪只蝼鼠盯着你?”
“让他们看呗,美人抛头露面要的就是有人看。”卫拣奴半开玩笑地说,“再说,不还有个抚州官人庇护我么?”
任不断面无表情地看这骚包再次发病。
卫拣奴则是成功把自己逗乐了,他憋不住似的笑了起来,弯腰捡了根孔雀翎,往脑袋上那根破木簪上随手一插,大摇大摆地晃进了屋。
任不断朝他喊:“不是,你还真要拿那刀送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