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曹孑孓苗凤的小说叫《孑孓一生》,它的作者是佚名倾心创作的一本现情风格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两个人一分钟也没有停歇,一路大步的追赶,两个小时的路程他们不到一个小时就走完了。但是直到出山都没有看到一个人影,不由的有些泄气。“孑孓哥,咱们还是回去吧,没了就没了,我回去让咱们寨子里的那些小子去周围...
精彩章节试读:
“你说是你们的就是你们的吗?那我还说这整片山都是我的呢!这是我这几个弟弟辛辛苦苦在山里抓的。小子,饭可以乱吃,这话可不能乱讲!”
光头男嘿嘿一笑,根本不在意廖志诚的话,只是瞄了一眼高大健硕的曹孑孓,心里掂量了下。
“是我的就是我的,即便现在在你们手里,一会我也会拿回来!用不用打个赌?”
曹孑孓扫视一眼光头男,并没有在意光头男那副凶狠的模样,反而是盘算起一会怎么收拾这几个偷自己猎物的人来。
“狗子哥,那边那个就是曹孑孓,打架挺狠的,当初我们几个一起都没有干过他,看着样子他追过来肯定不会就这么回去的,不行这点东西就还给他吧。”
接过蛇的年轻人拉了一下光头男,对着他的耳边小声的嘀咕了几句。
前两年路刚刚修好的时候,他们村里的几个年轻人和曹孑孓发生过冲突。当时四五个人被曹孑孓一个人打的满地乱爬。现在看到这猎物竟是曹孑孓的,有些后怕,想将猎物交还回去。
被称作狗子的光头本是张庄村的人,叫张小山,小的时候跟着父母去了县城。赶上全国都发展经济,他父母就凑钱在县城开了家宾馆,渐渐的富裕起来,现在在县城里也算数得上的有钱人了。
张小山从山里出去之后,随着父母生意越做越大,他的零花钱也越来越多,跟着社会上的小流氓吃喝玩乐。
时间长了,他父母也不管他了,反正自己家里有钱,只要不惹什么大事基本都可以解决。
就这样,张小山靠着敢拼敢打和家里的钱财,成了县城里有名的流氓头头,手底下养着一帮小弟。
后来他接手了家里的生意,并越做越大。因为他做事如疯狗,小名叫狗子,所以县城里的人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做张疯狗,没想到他还欣然接受了这个外号。
曹孑孓的名字他以前也听过,无非是镇上的一些小混混传到县城里,又传到了他耳中。
这小县城本不大,几个镇上的事情多多少少都能传到他这里。当时他还想找个时间去看看曹孑孓,打算收拢个能打的打手放在身边。
今年回老家看看,顺便去山里找些野味吃吃,没有想到在这里遇到了曹孑孓。
“瞧你那出息,还想跟我去县里混,我手下可没有你这么怂的人。”
张小山将瞪了一眼身边的年轻人,转过头有些欣赏的看着曹孑孓的体格,比较满意的点了点头。
“你就是曹孑孓?镇上没少去吧!听不少镇上的小兄弟说过你,挺能打的。狗哥我就喜欢你这样的年轻人,有没有兴趣跟我混?”
张小山对着身边的几个年轻人招招手,示意将那两只野兔送还给曹孑孓,尽量让自己的语气低调一些。
虽然张小山没有什么文化,但也知道给别人面子。这个时候得给曹孑孓找个台阶下,大家都不折面子。要不然这手下没收着,说不定还多了个小麻烦,当然他自己认为只是小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