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明美明尚仪的小说是《医妃》,本小说的作者是相见欢所编写的都市风格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姑娘,不巧的很,今日我们大夫不坐堂……”明美摆了摆手,她自然知道伙计是什么样意思,她把身后的包袱帅气的往柜台上一甩。“我来卖药,我看你们门口写着收药材。”伙计愣了一下,这才赔笑,“对不住姑娘,...
精彩章节试读:
一旦进了冷宫,明美便一只没有和家人联系过,一天两天还好,日子久了明美的心也就冷下来了。
她大概是明白了,自己应该已经被家人放弃了,对于一个高高在上儿孙满堂的官员而言,买个女儿换取自己的飞黄腾达并不是什么少见的事情,一旦这个女儿失势,他也没有必要为了这么一个换取地位的工具做什么努力。
虽然有些不满于自己目前的境地,但是明美也知道,埋怨是没有用的,日子总要过下去,她就不相信了,自己一个医学的女博士竟然还能活不下去?
古代建立皇宫往往要背靠一座大山,一方面是为了皇宫安全,另一方面则是取“靠山”的含义,庇佑自己的王朝能够经久不衰,冷宫就在这山的山脚之下。
其实要多谢冷宫的偏僻和无人问津,否则明美就算有通天的本事也没办法在守卫森严的皇宫偷偷做什么小动作。
她发现了后山竟然可以进出皇宫,最初是为了采摘些草药,虽然种类不多,量也很少,但总算是聊胜于无。不过日子久了,明美慢慢发现竟然这些无人问津的地方竟然真有不少好东西。毕竟平民百姓谁也不愿到接近皇宫的山上摘草药,而皇宫里又哪里有需要摘草药的地方。日子久了,明美一来二去,竟也慢慢对这里的地形熟络起来,某天趴到了山顶之后,这才发现,只要翻过后山就能溜出皇宫到皇宫之外。
虽然有此发现,但她也没敢接着就溜出去,而是回到了自己的住处,把之前原本晾晒好的药材统统收集起来,就算以后想学那些穿越文里的女主角去江湖上溜达,那也得有银子才成不是。
明美只好重操旧业,治病救人。
她一个人背着个装着草药包袱,进了玉城最大的医馆,养荣堂。
明美一看那眼睛滴溜溜转的伙计就知道,这个医馆不同寻常。
伙计一看到进来的那姑娘衣衫褴褛的样子,心里老大不乐意,毕竟这个世上没钱的病人很多,救济一两个,有钱人自然不会在乎那点钱,但是总不能看到穷人就帮忙吧。而他作为伙计,他的作用就是拦住那些没钱看病的人,就算再可怜也不成,毕竟这养荣堂是开门做生意的。
历练了很多年的伙计自然知道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他挂着副笑脸,毕竟是拒绝人,不能堕了养荣堂的名声,他抬手作了个揖,“姑娘,不巧的很,今日我们大夫不坐堂……”
明美摆了摆手,她自然知道伙计是什么样意思,她把身后的包袱帅气的往柜台上一甩。
“我来卖药,我看你们门口写着收药材。”
伙计愣了一下,这才赔笑,“对不住姑娘,在下狗眼看人低,我这就去请掌柜。”
说着,那人一溜小跑的跑回了后堂,过了一会儿走出了个山羊胡子的男人。
虽然是个掌柜,却长得儒雅之极,一身白色的儒衫,年纪大约四十左右,怎么看都像个仕途大顺的文官老爷,怎么也没市侩之气。
“那位来卖药的姑娘应该就是您了吧。”那掌柜微微点了点头,语气和善有礼。
明美点了点头,然后指了指柜台上大大的一包包裹。
“大多数都挺普通的,不过还是有几株少见草药的。”
那掌柜略略的看了看,似乎对其中的几样不太熟悉的样子,“恐怕我要请今日坐诊的先生来看看。”
明美做了个请便的手势,然后看了心虚的店小二一眼,谎话当面被戳穿还是有几分尴尬的。
“你们这里还缺大夫么?”
明美随口问了掌柜一句。
那掌柜的愣了一下,复又笑了笑,“姑娘有朋友精通医道?”
明美摇了摇头,“是我想打个工。”
那掌柜的皱了皱眉头,其实不怪他怀疑,明美这话说得极其轻松,而且有些过于轻松了,养荣堂毕竟是玉城最大的药店,也不是寻常的江湖郎中想进就能进的。
“你当养荣堂是什么地方,什么江湖骗子散漫游医都能进的来么。”
说话的是一个须发皆白的老翁,明美挑了挑眉,来了这么半天总算是看到一个跟医生沾点边的人了。
虽然伙计和掌柜的两个人都是对这个老头的出言不逊面有难色,但是显然不自觉的会露出些认同的意思来,明美不由得好气又好笑。
“你还挺自信的,就不怕落别人面子的时候反砸了自己脸面?”
你傲?那我就比你更傲。
明美傲然的回话,显然不怎么把那先生当一回事的态度让那老人的脸色显然不怎么好看。
说到底,医馆医馆,真正说话算数还是大夫,伙计和掌柜不过是打理医馆的人罢了,终究没有大夫的地位。
明美挑了挑眉,显然这个老头不是什么好糊弄的人,这么大年纪轻易的就听到他们刚刚讨论的话题,显然是耳不聋眼不花,自己的身体就保养的颇有一套,想来医术也不会是泛泛之辈。
整个内间的气氛一时之间有些尴尬,这时帘内传来了一个好听的男声,让明美都不由的一愣。
“李老说话实在,可也当真太伤人了,毕竟对方还是个如花的女孩子。”
竹帘卷起,走出了一个身材颀长的男人,那人有一双特别明亮的眼睛,几乎是在一瞬间,就显出了他在这个屋里是与众不同的。毫无疑问,这人多半非富即贵,明美虽然谈不上识货,但是就是一眼望去这男人身上的衣服就知道不是一般的手笔,明明是青色长衫,但是上面密密麻麻的暗纹,在这种没有机器纯考手工的时代,用鼻子想也知道不是一般人穿得起的。
“楚瑞。”那人率先报出了自己的名字。
既然人家坦坦荡荡,她自然也干脆利落,“明美。”
明美挑了挑眉,她又不是傻子,楚是国姓,这多少应该和皇帝有点关系,她绞尽脑汁的回忆当时看过的本朝人物传记,可惜,依旧想不起什么来,最后明美还是决定不为难自己了,干脆回去翻书或者询问人好了。
“你是老板?”明美有些不确定的问。
“如果非要这么说的话,那我算是吧。”
“算……”明美皱着眉重复着这个关键字。
那男子解释道,“李老乃是家师,所以这才建了个养荣堂供着,只盼着能讨个巧,得老师的欢心。”
那男子解释的倒有些意思,至少让那个一直板着个脸的老翁面色好了不少。
“就你会说话。”
那老翁摇了摇头,接过了掌柜递来的包袱,细细的检查了几味药,过了不久竟也颇有喜色。
“这是什么花。”那郎中指着一种小白花问明美。
“合欢花,合欢性平、味甘,能舒郁理气、安神活络……”过了一会明美才顿了顿,“我们家乡管它叫这个,其实我也不知道你们叫它什么,闺中小姐拿来泡烧酒倒是不错。”
果然,那李老的眼睛顿时也亮了不少,“那这个呢”
明美似乎这才明白,这里已经发现并用来医病的药材远没有自己那会多,大概是还没有生出来李时珍那样的人才,终其一生都把精力放在整理药材这种事情上,所以即便是很高明的大夫,知道的药材也是比较有限的。
“老师,已经到了用饭的时辰了。”一旁被冷落的男子无奈的提醒自己兴致勃勃的老师,“师傅若是好奇,不如就让姑娘留在医馆就是了,以后有的是时间问。”
本来被打扰的老头还一脸不满,听到要留下明美的话这才面色又好了。
“那丫头,我们也不耽误了,先去用了饭再聊吧。”
明美点了点头。
倒是一旁的的楚瑞忍不住摸了摸鼻子,什么时候自己竟然这么没存在感了。
大概一直生活在沧国的瑞王爷不知道有一个叫做中国的国家,里面有一群学医的女汉子,天生就会无视男人,都是活该嫁不出去的主……
午膳还没有上,那两个学医的狂人就又开始讨论了。
“我们那里不太相信穴位什么的,所以一直没有什么发展。”明美喝了口水,然后才又接着说,“我们那里主要讲的都是根据人体结构进行修复和加工来达到治疗的目的,很多都需要开刀,打开人体表面然后再缝合。”
李老听到自己过去从来没听过的东西果然也兴奋起来,自称的时候也不说“老朽”的了,当真是半点也不客气,“我一直想研究人体的经脉,以此来观察药物的效果,可惜我对此一窍不通,恐怕没有几十具尸体成功不了,所以无法一直无法实施,老朽一直颇为遗憾。”
明美大手一拍,“改天让你徒弟给你找个尸体来,我解剖给你看。”
“咳咳”,楚瑞正在喝茶,差点被自己给呛到。
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在你面前给你说解剖尸体的事情……你说,你是什么感想……
好吧,楚瑞本来对这个大胆的女孩子还挺感兴趣的,现在,真的是什么都不敢想了……
果然,明美刚说完让楚瑞找尸体的事情,立刻李老瞪大了自己的一对小眼睛看向了自己的徒弟,显然是一副你不给我找我就不认你了的表情。
旁边坐的掌柜和伙计早就是一副瞠目结舌的表情了,好像自从说道明美他们那里的医疗方法需要打开人的身体他们就已经不知道作何反应了。
楚瑞讪笑了下,喝了口茶水,努力不让自己的视线对上自己的老师。
不知道为什么,楚瑞突然觉得自己压力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