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顾景珩,林暖的书名叫《农门丑媳又娇又皮》,它的作者是风情不摇曳所编写的言情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不过少年对乔猎户却很好,可惜乔猎户没福气,有次进了山,再没回来。少年进山去找,最后只带回来一件血衣,少年把血衣埋了,立了衣冠冢,磕了头,一个人过起了日子。林暖收回思绪,伸手摸了摸伤口,疼的抽气,也不知...
精彩章节试读:
以前遇见林家小傻子一次,他就站着,就把人吓哭了。
这次居然没被吓的跑回家?
林暖见他没动,擦擦手,主动去捡兔子肉。
“别碰!”
林暖很自然的把碗放下,像没听见他话语中的嫌弃,“难道除了你,村子里的人打到兔子,都是带毛整只吃的?”
宰只兔子有什么奇怪的?
家家都这么干。
有的还为了保证兔子皮完整性,好卖个价钱,专门请人剥呢。
妇人们怕的是,顾景珩熟练的手法,和骇人的眼神,那样子,好像剥的不是兔子皮,是她们的皮。
顾景珩眯了眯眼,把兔肉装好,“知道别人管我这儿叫什么吗?”
林暖好奇的看着他。
“狼窝。”
那我就是猎狼的,专门来收复你这只小奶狼。
林暖在心里这么说,面上却没表现出来,乖巧的跟着他进了屋。
林家这小傻子,更傻了?傻到连害怕都不知道了?
顾景珩想了会儿,左手拎着菜刀,往自个脖子比划了一下,威胁意味十足,“懂?”
“懂。”林暖郑重点头,“你是左撇子?”
顾景珩:原来不傻了。
林暖看着他右手,“你右手看起来没力气,是受过伤吗?”
十六七岁的少年郎挺高,林暖还小,仰头看着他。
顾景珩眼底的光更暗了,还泛着丝丝危险。
他右手的确没力气,准确的来说,不是没力气,是废了,简单的动作没问题,可稍微上点重量的活,就不行了。
可这事,除了乔叔,没人知道。
他凉飕飕的盯着她,没耐心了,“我不想再说第三遍!”
“相公。”林暖乖巧的喊,遮住眼底狡黠的光芒。
“穿件喜服在我这儿我就是你相公?那我把你送到别人家,别人也是你相公了?”
“不一样,我在你家过夜了。”
搞定少年一个人,和搞定一大家子,林暖果断的选择了前者。
“又没和我过夜。”
就很故意的轻浮和浪荡。
林暖歪歪头,“今晚就可以一块过夜啦。”
人是不傻了,脸皮比以前更厚了。
顾景珩耐心用到了极致,“自己走,我不打女人!”
“我还不是女人。”
“意思是我可以打你?”
林暖想了下,“可以,不过要轻点,我怕疼。”
说着还缩了缩身子,像只小猫。
顾景珩是真不喜欢麻烦的东西,也包括女人,尤其她还是林家小傻子,连头发丝的关系都不想有。
咕噜噜。
林暖抱着肚子,水汪汪的大眼睛冲着他眨啊眨,“要我走也行,你得让我家人来接我。”
“就这样?”
“恩。”林暖用力点头。
顾景珩给她一个等着的眼神,出去了。
林暖收回目光,笑的眉眼弯弯。
顾景珩,乔猎户远房外甥。
乔猎户上山打猎,背回来一个满身是血的少年。
村民们都怕惹麻烦上身,纷纷劝乔猎户别当老好人,少年满身是伤,说不准是官府捉拿的要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