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春风十里不如你的书名叫《春风十里不如你》,本小说的作者是时一写的一本现代言情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晓溪说:“我怎么感觉他下一秒就会哭呢?”对上他的目光我的心难以抑制地微微颤了一下。对于晓溪说的话虽然我也有同感,但是平白无故哭什么?何况还是一个大男人,而且大庭广众的。“他哭不哭不知道,”洛菲抽出一张...
精彩章节试读:
但现在没了那个心思,我反而好像更容易碰到他。
早上我照常来到风雨操场,橡胶跑道上已经有几个学生在晨跑了,我把手上拎着的保温杯放在老地方,却发现那里已经有一个崭新的保温杯。
真稀奇。
老实说,要不是我三十岁之后养成了带保温杯喝热水的习惯,二十岁这么青春的年纪,陪伴我的是奶茶而不是枸杞茶。
胡思乱想了一小会,我戴上蓝牙耳机便开始了今天的晨跑。
才刚上跑道跑了没一圈,身边就闪过一道白色身影,我定睛一看,这背影……不就是时越吗?
大学时候的我不知道盯着他的背影看过多少回,自然是不会认错的。
但是他怎么会来跑步啊?
虽然时越也有晨跑的习惯,但事实上这个习惯是婚后我们一起养成的。婚后不久我爸妈曾在我们的房子住过一段时间,天天抓着我俩早起去跑步锻炼身体。一开始有点吃不消,后来反而同时爱上了跑步的感觉,所以等爸妈走后我们也还是坚持去晨跑。
当然他会嫌弃我墨迹跑得慢,我会嫌弃他身材不够看。
一直到年纪大了跑不动了,才双双放弃了跑步,改成散步,一前一后,拉开两米距离。
而现在,估计是他睡不着了一时兴起吧。
我也没想太多,继续跑自己的。
等跑完6圈了我才微喘着气离开跑道,缓步走到我放保温杯的地方,打开盖子等呼吸平稳了再喝。
另一个保温杯的主人也回来了。
我的视线从杯身那白皙修长的手指一直移到正脸上。
我:“……”
我打量着他,他也打量着我,互相默不作声。
我感觉自己嘴角微微抽搐了。
时越是魔怔了吗?他的宠妃冰美式呢???咋也提前变成保温杯了???
我三十多岁开始注重养生时他还呵了一声以示嘲笑,我呵得比他还大声,说:“等你以后躺病床了我给你直播蹦迪。”
他冷笑:“你确定是蹦迪而不是上跳下窜的猹?”
但第二天就看到他新买的保温杯了,我忍不住嘴他:“不是看不起?”
对方只是勾了勾唇:“为了以后叉你这只猹,这养生还是有点盼头的。”
我:“……”
回想起往事我就恨得牙痒痒的,一边懊悔自己一生的战斗力都太弱,一边提着保温杯绕了一下身体离开。
一直走到宿舍楼下了我才意识到点什么。
绕了一下身体?
刚刚好像是时越往我这边走了两步,我顾着想着自己的事下意识就绕过他然后离开了?
啊这……
有啥关系?
绕了就绕了呗。
今天是周四,我们只有上午10点的两节课,下午全校都不会安排课程,是学生参加社团活动时间。
我大一的时候只加入了一个手语协会,但去了几次之后兴趣不大就没坚持每周都去上课了。所以我周四的下午一般都是在图书馆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