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爆新书《徒罪》是负猫最新写的一本现代都市风格的小说,主角单陵柳琳,内容主要讲述:分?”他将刀尖含在嘴里,右手移动着鼠标似乎在寻找着什么,然后说了一句就从脸颊开始。他将尸体抱了起来坐在旁边,然后用刀却切割死者的脸,这一系列的动作十分连贯完全没有思考的意思,很快他就将死者的左脸肉切...
精彩章节试读:
希望楼主可以告诉我家地址(滑稽的表情)。
网友2:那还不整个乱套了啊,食人合法,你今天想要吃XXX,你就杀了他,原因就是你要吃他而且还不犯法,哪有这个道理。
回复:可以等那人死后,不用安葬,直接给想要吃他的人吃。
网友3:我觉得的确可以加一条,这个社会上虽然此类人占少数,但他们也应该受到保护,不应该被他人所歧视,这只不过是一个令人难以接受的癖好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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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概翻阅了四十条左右的评论,眼睛已经忍不住地开始发酸了,在这些各色各样的网友评论中,我发现虽然大部分人都觉得食人肉简直就是变态才会干出的事情,但是也有少部分的人他们都说自己吃过人肉,还讲人肉的味道描写的十分详细,单纯这种评论下面就有几十条回复。
微博上面的热搜榜就更不用说了,居然也分成了两派,有群人就食人肉应该不是犯法的观点写了一篇长文,他们想要表达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那些有食人肉癖好的人吃掉那些死人的肉应该被允许。
而另一方觉得简直就是荒谬,难道饭店还开始贩卖人肉菜肴,那如果当食材不够的时候怎么办,那肯定就是杀人,那样肯定就会增加犯罪率毫无疑问。
而我当然是站在反对食人肉成合法这一方,不仅是因为他们所说的这些,还有一点就是人与一般的动物不同,我们是有感情的,如果哪天你的朋友死了,下午刚为他哭丧,而晚上聚餐的时候吃到的饭菜就是用他的肉做成的,那会是一种什么感觉,更何况连动物都不吃自己的同类(狗不会吃狗肉)。
同意吃人肉合法的这些人,要么真的有吃人肉这个癖好,但其实大部分我都能猜出来他们其实就是生活太过无聊,对于这个社会没有任何念想,所以趁着这波浪潮,尽量见风使舵,将这浪潮继续往上推,就是为了让网上一片混乱,充满舆论话题。
“找到了,霍钟你快过来看看。”小刘突然敲下了键盘不断地喊着我的名字,招呼我过去,我轻捏了捏自己的鼻梁然后走到了他的旁边,他将一个长约大概一个小时的视频调出来给我看。
视频中出现了一个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