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我的老公是混混的书名叫《我的老公是混混》,它的作者是我的老公是混混倾心创作的一本现代言情类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的是梦晶晶呀!喂,你在这里干什么?快起来,起来回家去!”程质虎蹲下身拉起我的手臂,力气真大,一把就将我提了起来。干吗?差点脱臼了知不知道?我不悦得瞪着他。“喂,你怎么用这种眼神看我?我又没得罪你!...
精彩章节试读:
在正跟在我的身后?
很想一溜烟跑掉,可是为了找布实在是再也跑不动了,只能慢腾腾挪动双腿……据我身体机能大概估计,这已经是比较快的速度了。可是,为什么还能听见身后程质虎清晰的声音?近的好象只离两三步远,还以为早把他们抛到千里之外了。
“梦晶晶,你是不是很累呀?看你走路好象很吃力,要不要我背你?哈哈~~~”
谁要你背?我再怎么累,爬也要爬回去!快点走,走快点,虽然极力稳定情绪,可是身后的小话让我不得不拉长耳朵偷听。我也不是圣人那么神圣啦,还是比较喜欢听八卦的,尤其是跟自己有关的。
“湛曦哥哥,我的脚也累了,你可不可以背背我呀?”
“自己走,又不是没长脚!”
“哎哟,真凶呢,一点也不温柔……”
“湛曦你干吗对美女那么不给面子,质虎哥哥背你怎么样,哥哥的背可宽可厚了!”
“虎背熊腰吗?嘿嘿~~我不要!”
“什么跟什么呀!怎么可以这样形容哥哥,哥哥会很伤心的!”
“我就想让湛曦哥哥背我,质虎哥哥你帮我说说,好不好?”
花痴女,你的抉择是对的,最好压死湛曦那家伙,用体重压死他!如果压不死,让程质虎也爬到他背上去,或者全部爬上去,干脆压死他得了!
气不打一处来的我,想起纪金兰那件死于非命的校服,更加气愤了。今天害我跑了一个晚上空手而归,毫无任何收获,真是气人哪~~~~~~
“哎,都说了让质虎哥哥背你,湛曦他有什么好,你的审美观出了点问题!”
“才不是呢,湛曦哥哥比你帅多了,要是被帅哥背在大街上,多酷呀!”
是的,西裤的裤。蟋蟀背着花痴满街跑,一个踉跄磕掉门牙,多酷……多酷的门牙……多酷的没有门牙的蟋蟀!
“你笑什么笑!”
湛曦的手指戳了一下我的后脑勺,我气恼地回过头,不可置信他竟然嚣张到这种程度,先不管烧掉纪金兰的校服,就连走在大街上也敢当场进行人身攻击!
“看什么看?”
他先发制人,认为自己的行为很正确。我简直不知道用什么语言和他进行沟通,他真的是这个可爱的地球上一名人类成员吗?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