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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说的“学生科”。那时候,如果哪个学生能够进入学生科端个茶、送个水、扫个地或是帮着打印一份文件,那都能吹嘘好几天。
我没有继续回忆以前的事情。因为我看见,刘队对面的赵队办公桌是空的!
“赵队还好吗?”我忍不住问。
“哎!你赵队也是红颜多命苦。去年离婚了,一个人带个孩子,后来就辞职了!不过也用不着咱们担心,公安厅的厅长好像是她亲戚来着,苦不着她!”刘队说话做事还是老样子,一点都没变。只是身体微微发福了。
赵队以前担任我们系的英语老师,教的确实不怎么样,但颜值绝对高,当时就是一典型的白富美形象,我还是挺喜欢她的性格的。那时候,不说整个学校吧,至少在我们系从大一到大四公认的高富帅是----钟轩昂。大家都说他们两个绝对有关系,师生恋其实是挺洋气的。说真的,赵队,比我们大不了几岁,长得很学生。
当时,我傻乎乎的听见谁说他们俩的事情,不管认识不认识就过去“辟谣”。我坚信,这是不可能的,毕竟当时赵队已经结婚了,我不想别人这么说她。最关键的是,我不愿意任何人嚼轩昂的舌根。
“我说方柏霓,你是不是整天闲的蛋疼啊,你管那么多闲事儿干嘛呀!”这是我在警校时的死党叶琛经常对我说的。
“我没蛋!”我每次都这么回绝她。
后来我才知道,面对我的辟谣,当时有好多人都背后说我吃了赵队的好处。毕竟当时我和赵队走的挺近。不过令我好奇的是,为什么没有一个人说我喜欢轩昂呢?难道他们都和轩昂一样认为我和轩昂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吗?
猛然惊醒,我从回忆中逃窜回来。发现刘队盯着我看。这确实是我的一个坏毛病,和别人说话,思绪能跑到国外去!
“柏霓,我发现你越长越精致了!”
面对她的话,我不知道刘队出于什么而说。或许我应该告诉她我已经离开了公安厅,现在在市局工作。
“您知道赵队现在在哪里吗?”我终于问出了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