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表上的指针指向了6点,李随安已经在桌子上摆好了火锅。他将麻酱和韭菜花调好混合在一起,又放入了香菜和麻油,很快便调好了酱,而从冰箱中取出的油菜,白菜,牛羊肉等食材也已整齐地摆放在旁边。每天光准备这顿早餐,便要耗费很长时间。坐在座位上,看了一眼表,已经六点半了,便将桌上的羊肉倒入了沸腾的水中。他每天早上都会起来吃火锅,因为喜欢吃那种用开水煮过的食物。为了方便吃火锅,他甚至不住在宿舍,而是买了一间公寓。一个人要想过自己喜欢的生活,总是要付出一定的代价。生性冷酷,高傲的他,本已很难融入大学的生活,更何况是脱离了学生集体宿舍。他甚至不能将在一起共同学习了一年的同学的名字叫全。
一个小时过去了,他吃完了早饭,收拾好了碗筷,又洗了个澡,便下了楼,骑上车子,向教学区骑去。今天的天气格外好,微风徐徐的向他的头发吹去,天空仍然在人们头顶上方安静的笼罩着,大地仍然稳稳地停留在人们的脚下,这一切的一切似乎都还预示着校园的美好。到了教室门口,他推开门,信步走了进去。今天的教室似乎比往日要热闹许多,这些农业大学所谓的俊男靓女们都各自聚到一堆,叽叽喳喳议论着什么。李随安很自然地屏蔽了这些声音,他随意选择了一个靠近后排的座位,将书包放下,喘了几口气。
“安安,你可来了,今天发生大事了!”坐在他旁边的同班同学焦仲对他说道。焦仲是李随安在中文系最好的朋友,也是班里唯一一个知道他身份的人。按照班里同学们的理解,焦仲就是他的死党。一般来说,朋友可以分为两种,一种叫做性格互补型,一种叫做性格相似型。极端的性格如李随安一般,他的朋友也只能和他互补了。焦仲长着一柄圆脸,鼻梁上架着一个硕大的黑框眼镜。身高一米八零的他,身材肥硕,和人说话时却总喜欢翘着兰花指。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和女人打交道,总是能打听到别人打听不到的情况,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是很多女人的男闺蜜。正是因为这样,每当有鬼案发生,他总能提供给李随安一些很有用的情报李随安眉头一皱,习惯性的拨动了一下自己的手表,他早感觉今天气氛有些诡异,应声问道:“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咱们班班长跳楼自杀了!”焦仲把声音压低了对他说道。
事情是这样的。今天早上五点钟,焦仲起来跑步。这已经说不清楚是他第几次下决心减肥了。从*场上跑了几圈以后,他便气喘吁吁地往回走去。在路过他最为熟悉的教学楼附近,一副恐怖的画面映入了眼帘,使他大骇之余几乎要惊叫起来。只见一具女尸穿着一套如同用鲜血染过的红色连衣裙斜躺在教学楼楼旁边。焦仲战战兢兢地走了过去,仔细观瞧,女尸面部已被枯黄而又凌乱的长发所遮掩,而从头部渗出的一滩血迹却还未完全干掉,上面爬满了黑色的虫子,整个人的尸体呈“大”字型。他赶快打电话通知辅导员和校方,并报了警。后来经过学校和警方的调查,死者不是别人,正是农大中文系大二的女班长,雷天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