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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坏的结果也好过叔叔一家将她随便嫁给一个陌生男人,然后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过一辈子。
这样的生活,多可怕。
叶蓁蓁之所以苦苦钻研厨艺,就说是为了学习一技之长之后饿不死。
等找到了救命恩人,就死死抱住大腿,在京城开一家芙蓉镇特色小吃,挣一些钱之后也好给那两个不正经的父母养老。
“叶蓁蓁,你怎么在这里?”一个带着少年独特嗓音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用小脚趾头想都知道,不是易家小少爷易初良还会是谁?
叶蓁蓁回头就看到了一个牵着骏马的白衣少年,眉目清秀。
他身上带着世家子弟的狂纵和嚣张,偏偏又不是一个不学无术的公子哥,写得一手锦绣文章,骑射也是一把好手。
想来不出三年必定是一个让芙蓉镇女子们神魂颠倒的美男子。
当初叶蓁蓁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认定,她要“喜欢”这个人!
没错,这种“喜欢”是要让周围的人都相信、并且都知道的。
她用了三年,让芙蓉镇的人几乎无人不知,叶家的叶蓁蓁是一个天天追在易初良后面的花痴。
她真的很感谢三年前做出这一项明智决定的自己。
因为“叶蓁蓁花痴易初良”这个借口真的很好用,就在她及笄后的第二天,她婶婶就给她说了一个婚事,是一个商户的公子。
这个公子长得貌堂堂,家底殷实,还表示绝不纳妾。
媒人说的那是一个天花乱坠。
叶蓁蓁却早就知道,这个商户公子的确如她所言般好,但是唯一的一点媒人却没说——这个商户公子是一个断袖!
于是叶蓁蓁就义正言辞地表示:我心悦易初良,此生非君不嫁!
虽然拉了一个挡箭牌,叶蓁蓁很愧疚,但易初良是在合适不过的人选了。
那可是芙蓉镇的第一公子,哪个女儿家会不心动?
纵使是平时不爱红妆只爱做菜的怪人叶蓁蓁,喜欢上这么优秀的公子也是情有可原的。
最主要的是,易初良一定不会看上她,因为这易初良喜欢的是叶白玉。
她想好了,等易初良和叶白玉成亲之时,她就故作伤心,离开芙蓉镇。
从此之后天高鸟飞,海阔鱼跃,正好离开这个充满贪欲和险恶的叶家,去找大人物抱大腿。
这岂不是美滋滋?
想到这儿,叶蓁蓁觉得要对易初良表现得更热情一点。
她的脸上自动浮出傻笑,起身跑到了易初良的身边。
她看向易初良的眼眸中全是爱慕的神色,花痴地开口:“初良哥哥是来找蓁蓁的吗!”
易初良这几日刚从扬州回来,一个月来没有这个傻丫头在后面当跟屁虫,还觉得有些不适应。
今天来正好因为叶老爷的宴请,宴上没有看到这个傻丫头,就借着醒酒的原因过来看看,没想到竟然还真的看到了她。
一个月来她倒是一点也没变,还是傻乎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