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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这人真的很贱!
嘴贱!
做事贱!
讨人嫌!
比如现在。
他看着医生手里的诊断书,眉头高高皱起。
「我不过是踩了一脚,脚踝就扭成这样了?」
他抿唇,很快给自己的讨嫌找了借口,「林栖栖,咱就说,咱还是个学生,虽然是上大学了吧,女孩子是该打扮打扮自己,可你这也太过了,这八厘米的高跟鞋,穿着都站不稳,不扭才怪。」
我:???敢情我这是自作自受?
我还没反驳,他这「贱」又继续往散。
「还有这妆,画的不错,下次不许再化妆了,你这不是丢人嘛!」
丢人?
我深吸一口气,想要好好骂他一顿。
犯贱也是分时候的好不好!
我还在这「重病在床」呢,「罪魁祸首」不仅没意识到错误,反而变本加厉。
可我太不争气了。
太不争气了!
一开口,竟变成了哭腔。
4.
「肖路,你给老娘滚!我再也不想看见你了!」
我哭了。
哭得有点屈辱。
从小到大,他欺负了我很多次,可我没有哭过一次。
这次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大概是......脚上的伤太疼了,一疼就管不住自己的眼睛。
我使劲从床上爬了起来,一巴掌打在他的右肩。
我知道那里有伤。
他好像没感觉到疼痛,反而愣在原地,我看清他脸上飞速划过的愧疚和窘迫。
可我没有改变主意,继续说道:「我真的讨厌你,为什么每次你都要坏我好事,为什么啊,我也没有得罪过你,从小到大,为什么你总是针对我!」
「针对?」
他喃喃这两个字,呆坐了一会儿,起身离开了。
终于安静了下来。
烦人精!
因为脚伤,我跟辅导员请假没去上课。
碰巧上午室友们都有课,只留下我一个人,肚子饿的难受,偏偏学校不让点外卖,只能跛着脚下了楼。
在食堂里买好煎饼果子,刚要离开,却看见一个熟悉的人影坐在那里。
肖路。
我跟白日见鬼一样,恨不得给自己安上假肢,能跑多快跑多快,只求这烦人精千万不要看见我。
可墨菲定律即时生效,他像是奥特曼收到了感应,猛然抬头。
我俩四目相视。
我假装没看到他一样,仍是往外走。
以我多年经验,我越是激动显得怕他,这人就越是「兴奋」,不出十秒,他就会追上我,对我现在的瘸腿模样评头论足然后不加掩饰地大肆嘲笑。
可是......
他没有。
他只是看了一眼,就低下头,继续吃饭。
我有点惊讶,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天哪!
林栖栖,贱的人不是肖路,而是你自己吧!
「受尽屈辱」了这么多年,放你一次你竟然还不习惯?!
我在心里猛甩了自己三十个大耳光,回到了宿舍。
不过我还是很疑惑,肖路怎么转了性子?
或者说,他到底是从哪里找回了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