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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屋子打扫的还算干净,各种生活用品还算齐全。
周怡又展示了她作为家庭主妇的一些小心思,将屋子细节的部分又用心装修了一番,让屋子看起来生活气息十足,竟不像是匆忙住进去的出租屋一般。
刘华也不愧是我大学死党,好友,狗兄狗弟,当晚就抛下娇妻同我一起住了下来。
周怡此刻闪耀了她身上贤妻的光辉,不但没有一句怨言,甚至于还来回奔走的帮刘华搬运他那台古董台式电脑。
“你的电脑是新装的,哥们我专门订购的,比我的古董机好。顾老板,接下来几天,就只有求您带我飞了。”
刘华脸上的得意,分明是暂时逃脱了老婆魔抓的轻松。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就真的是我和刘华不分白昼与黑夜地疯狂LOL。
“快来抓他,左路左路!~”
“偷塔,偷塔,他们马上上来了。”
“狗,坑货啊,这比小学生吧?”
“中单又浪死了。”
“有这个送人头的,来不来收?”
……
接下来一段时间里面,这个小小的出租屋内总是充斥着这样的对话,有时候半夜听来,居然让人毛骨悚然。
当然,身在其中的我们(我和刘华)是意识不到这些的。
如果说真能意识到这点,我想我会为此汗颜吧?
二十七岁的人生,换做旁人我不清楚,但若是我自己的话,我接受不了自己还和十多岁的孩子一样无邪。
——嗯……,或者说是无聊。
我想,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几天几夜下来,原本只是有一些生活气息的温馨小屋,瞬间变成了只有两臭男人味道的男生寝室。
那味道……换成一年前的自己是一定早就抓狂呕吐。
大学毕业以后,借力种种际遇和主角光环一般的狗屎运气(而绝不是我比人家努力的原因),我有了一份收入不菲的体面工作。(我也并不因为这样的工作自满,相反总有占了便宜的罪恶感)
因此,逐渐习惯了金融中心无烟洁净的办公室,习惯了二十九楼采光通透的大屋子,我没想到我还能回到阴暗如地下室的一楼,过着和大学时候一样的生活。
也许骨子里我就是狗一样的男人,所以才能如此轻易回到这样的生活里。
我庆幸自己是这样的男人,所以还能沉迷于和兄弟并肩杀敌的电玩游戏之中,并借此逃离那些痛苦。
在这期间,周怡在出租屋出现过两次,每次都是为不像话的我们俩收拾屋子的残局。
她一定是闻到了男人的汗臭,所以尽管是努力克制的,但还会在不经意间露出呕吐的表情来。
而这时刘华总是得意洋洋的模样,像是占了什么大不了的便宜一般站在周怡身边,一副难以形容的小人得志的表情。
不过这也很好理解,周怡绝对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贤妻良母,远远不是。
刘华在大学期间,为了追求他这位貌美如花的舞蹈系的太太,可算是吃了不少苦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