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长年累月的大量食用苹果,包轩发现自己除了皮肤比一般男孩子细肤之外五官没见有多大改善,有一阵子,包轩成天拿着镜子自己照着琢磨,别人知道的是他在求证那句话的真实性,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自恋狂呢。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个不论男女,包轩原本底子就好,勉强熬过青春痘风暴后,包轩更是成熟了几分,在学校中不说美男子也难逢敌手,但包轩脾气偏火爆,加上包轩天生骨头架子大,有着纯正的北京爷们的风范,端正的五官搭配健壮的身躯再加上豪爽的性格,这使得他与普通的小白脸有着明显的区别。
包轩的本钱不低,可是偏偏如今二十多了还从来没谈过一场真真正正的恋爱,回首过去,包轩甚至连女孩的手都没拉过,这样一个大男孩按说在感情上应该会有很多机会和选择,可是偏偏包轩就单身了二十多年,这如何叫李母不着急?
包轩在谈恋爱这个话题上与母亲打了半天“太极”后找个机会脱身回房,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这时包轩脑海中不禁想起了一个娇小可爱的面孔,那个整个公司里公认的小美人儿,马钰。
不知不觉中想起了她,令包轩晃了晃头,在见到马钰的第一眼时包轩心里就为之一颤,倒不是因为包轩对马钰一见钟情,而是马钰的长相实在很像包轩的一个熟人,一名包轩昔日的同班同学,那个让他知道何谓初恋的女孩,此时,躺在床上的包轩脑海中浮现出一连串的回忆。
上职高时,包轩因为在同校中有很多旧相识而人脉甚广,但是包轩却可惜的将这些人力资源用错了地方,在学习环境相对较差的职高里,以包轩为首的一群毛头小子在这所当时有名的问题学校中占据了一席之地。
对于他们来说,打服了那些自以为很牛B的垃圾是一件很爽的事情,对路的合作,不对路的歼灭,没啥好商量的,偶尔还到其他学校立立威名,但是从来没有人敢到他们学校门口摆阵势,因为距离包轩他们学校不远就有一个司法机构。
可惜了包轩的一副好皮囊,打起架来包轩是把好手,但是说到学习包轩觉得那是顺便的事,但是包轩脑子好使,临到考试包轩就疯狂背题,但是逻辑关系一点不懂,这使得包轩的文科成绩在班里名列前茅,但是理科成绩却是拖后腿的。
包轩当初所在的是商务英语专业的班级,在学校里学生之间简称商英班,但是看包轩的日常行动就知道,他的英语水平也就在小学三年级左右,当初父母希望他能学好英语将来进外企才给他选了这个专业,但是包轩却枉费了父母一片苦心。
商英专业共分两个班,包轩所在是2班,这个专业导致了整体上女生多男生少,两个班加起来还不到十个男生,虽然男生少但因有包轩坐阵,还真没几个人敢找商英班的麻烦,谁都知道,在这所学校里,包轩的兄弟遍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