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放最怕的就是他的顶头上司李秃头,这个李秃头最好酒和肉,所以每周都有一日来他们的矿上吃酒,每次酒足饭饱之时,就会承诺给刘放一些事情,比如下个月的奖金多发几百块什么的,而每次真都能兑现。
所以刘放对每周的这顿酒肉特别上心,张平就是借此上位成功的,她以前是大食堂的面点师,虽然没上手炒过什么大菜,但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食堂呆久了,啥菜都会做,每次李秃头来,张平都提前下厨弄几个像样的好菜。
每次的食材都非常有限,基本上都是刘放想尽办法绞尽脑汁才能弄到一点点,特别是肉,更是稀缺物品。
“顾夏,你是怎么干活的!”
张平刚要下厨,就看见一旁还未刷好的锅,掐着腰,站在厨房外破口大骂起来。
顾夏不卑不亢甚至连声都没吭一声,撸起袖子就向灶台走去,刷锅洗碗擦拭灶台一气呵成。
以前的她,每次张平让她干这些粗活的时候,她总是以泪洗面,觉得活着都失去了意义。
而今天,她洗着锅,心中竟然不受控制的笑了出来。
“顾夏,你是不是疯了,哪个男人看上你了是咋的?笑那魅样!”
张平站在她的身后,一个板子便拍在顾夏的屁股上,连声叫骂着,打完还不忘加上一句:“屁股翘,有用啊!”
顾夏根本没有精力理会张平,这一板子就当是按摩了,毕竟比起那八年暗无天日的时光,这一板子不知道好过多少倍。
“洗完啦!”
顾夏放下袖子,正准备走出厨房,回去休息,就听见张平吩咐着。
“我不说你,你眼中就没活是不是,真当自己是大小姐哪!去把鸡杀啦!”
张平说着,菜刀啪的一下就摔在了顾夏的面前。
顾夏一手提着刀,一手拎着鸡向厨房外走去。
此时,夕阳西下,映红了天边的云彩,甚是好看。
顾夏手起刀落,将鸡头砍下,开膛破肚,鸡过毛拔,一气呵成,利利索索的收拾完鸡,将鸡送回厨房,仍在案板上,又走了出去。
张平的手艺,真的不错,一会儿功夫,站在厨房外,老远就闻到了小鸡炖粉条的香味。
顾夏躲在厨房外的角落里裤裆下夹着那条路边的野狗等待时机,厨房没有酒,酒在刘放的窑洞里,她就知道这时候张平做好饭之后肯定会去取酒。
逮到机会,张平前脚走,后脚顾夏就将狗放了进去。
顾夏躲到厨房外,听着野狗吧唧吧唧吃着正香。
这时候,刘放扶着李秃头,后面跟着拎着啤酒的张平,三人向这边走来。
“李总,一周前,我特意从老乡手里弄了一只山鸡,今晚炖了点粉条,咱们哥俩今晚好好喝喝!”
“刘旷工,真是有心啦,我呀就喜欢这道菜,小鸡炖粉条,特别是张妹妹做的,肯定香!”
“李总,下个月的奖金,你可要费心啊!”
主人公叫顾夏莫浩天的书名叫《重生后我嫁给了渣男他弟》,它的作者是初夏倾心创作的一本言情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张姐拿着手电在张平身上晃了晃,大摇大摆的向她的方向走去。“大张,你少在这幸灾乐祸,我张平今日高兴,就好这口,手痒痒了,挖几车煤玩玩怎么了?”张平扔下手中的铁锹,掐着腰一副一言不合就开战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