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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听到了纷沓的脚步声,还有树枝树叶划过衣服时的摩擦声。那帮家伙行军的速度还不慢。
很快,一个身材高大、身穿绿色迷彩服的家伙在树丛中钻了出来。他身高大约一米九,四肢发达,手里拎着一支AKM自动步枪,那支自动步枪上装着一个加长版弹匣,看容量至少有五十发。他是尖兵,走在队伍的最前面,不过这个尖兵也只是象征性的,因为后面的大部队压根就没有按照丛林行军队形跟他拉开安全距离,就这么乱糟糟的跟在后面走……
看着那帮家伙那赶集一般的队伍,杨炜简直无语了。你们这样搞法,放出尖兵的意义何在?你们到底有没有弄清楚尖兵这个概念的?
不过……
看看那乱糟糟的队形,看看那一张黝黑的、憨厚得一过塌糊涂的笑脸,他又觉得自己简直就是在脱裤子放屁。很显然,这帮家伙并没有弄清楚“尖兵”的概念,他们对尖兵的理解仅限于让一个人走在队伍的最前面,看有没有地雷……
没辙,非洲黑哥们就这水平。
那支队伍就这样以一种毫无防备的姿态来了个集体亮相。他们一共有六十多人,绝大多数人都没有防弹头盔,一顶布制军帽就完事了。武器装备则是最便宜的AKM自动步枪加几挺PKM通用机枪,RPG倒不少,杨炜粗粗的数了一下,至少有十一个家伙扛着这玩意儿,等一下打起来,必须小心这些家伙。他的目光在人群中寻觅,很快就锁定了一个神情阴骛、戴着墨镜、十个手指头戴着至少八个金戒指的家伙,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反复比照数次,确定无误用手指在喉麦上用力扣了三下:
目标确定!
队长低声下令:“全体队员注意,目标已经出现!沉住气,将他们放进伏击圈了再打,爆破手掌握好时机,务必在接上火的第一时间用定向地雷将他们的主力炸清光!狙击手给我盯住菲利克斯,尽量抓活的,这是雇主的要求!”
队员们小声回应:“明白!”
那位戴着一堆金戒指的墨镜男忽然停下脚步,观察着四周————没错,他就是杨炜这支佣兵团这次行动主要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