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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柬上大大的“囍”字,份外引人注目。
“是谁要结婚了?”丁彩仪从方静的手里接过了请柬来,只是打开来一看,她的脸色便变得有些苍白。
“是白晓华!”
丁彩仪合上了请柬,却顺手丢到了桌边的垃圾桶里。
方静看着她有些生气的样子,向她作着解释:“其实这个请柬他早就送到我这里来了,我也一直犹豫,要不要给你送过去!”
“既然他要请我,为什么他自己不送过来,他又不是不知道我在哪里上班?”
方静道:“当时,他也不知道应不应该请你,所以来问我。我觉得吧,怎么也是同学一场,当初他伤害得你那么深,你就是不去也是情有可原的,我也不想让你受到二次伤害。只是,这些天来,好多同学都打来了电话,说要到槐城参加他的婚礼。在槐城只有咱们三个同学,大家这么久没有见面了,要是你不去,也不合适,你说是不?”
丁彩仪平静了下来,她理了理自己的头发:“好吧,我去!”
“白晓华是谁?”沈科问道。
方静看了他一眼,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
“是我的前男友!”丁彩仪淡淡地道。
沈科明白了什么,笑道:“去!一定要去,而且我建议,你……你可以给他送一个大大的花圈!”
丁彩仪和方静面面相觑,一时间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好在这时,服务生端着菜上来,避免了一番的尴尬。
沈科并不客气,操起筷子吃了起来。
这些日子里,他吃的都是病号饭,以清淡为主,这算是他出院以后第一次吃的大餐了。
看着沈科狼吞虎咽的样子,丁彩仪忽然有些后悔起来,为什么要带着他到觅园来吃饭呢?看他那个吃相,好像是这辈子没有见过肉一样!让人见了,真是丢死人了。
正想之时,却见沈科一根粉条没有夹好,掉到了桌子上,他竟然伸出脖子,趴在桌子上,用嘴巴把那根粉条“唏溜溜”地一下,嘬进了嘴里,嚼巴嚼巴地咽了下去。
方静目瞪口呆,沈科的行为,也只有孩子才会这么做,而且也是在家里的饭桌上。谁也不知道,外面的餐桌擦得干不干净,别说粉条了,便是一块肉掉到桌子上,也很少人会再夹起来放到嘴里。
沈科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