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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十五万留学费用,卖了一个细胞给童悦,也毁了她的一生。童悦傻,他却利用了她的傻,他和童悦这笔交易实在太划算了,帮他赴美完成博士学业,取得高职,在异国他乡立足。
而他那颗细胞带来的后果,完全由童悦承担了。那个后果,也可以说是成果,就是虫虫,全靠童悦一手带大,单身妈妈的压力可想而知。
罗启勋在吸烟室里猛抽,氤氲中思考良久:四年前的事情,究竟是错是对。
烟头从手里弹出去飞到了烟灰缸中,罗启勋手扫去眼前的缭绕烟雾,感觉思绪在顷刻间柳暗花明了。
他理了一下领带,正了正自己的姿态,气定神闲,不紧不慢投入到不尽的工作中。至于童悦,罗启勋已经想地很清楚,过去的事情,那一份合约,无所谓对错,只是一笔交易而已。
他和童悦作为买卖双方,关系就这么简单。而他帮童悦的女儿做了骨髓移植手术,这已经超出了他们的合约范围。那么,他算是仁至义尽了,甚至可以说他额外帮助了童悦。
花了一上午的时间,终于理清楚这个简单的问题了。随后就面无表情了,继续航行在他的生活工作轨道上。
来美国多年,他高薪的工作免不了高压。最常用的解压方式就是跟女友米娜去酒吧迪厅狂欢。酒吧迪厅总是灯光眩目,酒味芜杂。这里纸醉金迷,虚度人生的方式很容易解除表面压力。
但这些日子,一连几次在酒吧,罗启勋都没法像以前一样解忧。
随即,米娜往舞厅中心去了,去找那个混血男孩作舞伴。
罗启勋只有将一杯威士忌一饮而尽,回家躺着,吐烟圈,眼前迷雾重重,好似他与米娜那看不清楚的模糊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