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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不再作恶,只是温柔地看着狼崽,紧了紧怀抱让狼崽与自己贴的更近些。
狼崽非白之所以叫非白是因为这只小狼崽浑身都是白色的,只留额前正中的那一撮是黑色的,全身雪白又并非真正全白,于是便唤非白,非白非白,非白即黑,说的便是它头上的那一撮黑毛。好在非白也默认了,不然不知道要怎么闹别扭呢。
自乞儿醒来那时,这只小狼崽就在自己身边了。为什么说是醒来呢?
因为乞儿对自己六岁前的事毫无记忆,出身在哪里,父母是谁,是生是死,为何自己沦落为乞儿?这一切乞儿全然不知,只知道自己在陋巷里从昏迷中醒来时,第一眼瞧见的便是非白蹲在自己身边,不断地舔着自己的脸,企图唤醒自己,口中发出“呜呜”的悲鸣。
那时候的非白比现在还小,身形完全没有长开,乞儿却在看到它的第一眼就知道这是一只狼崽,而不是小狗。
自此之后,一个人流浪变成一人一狼流浪。乞儿并不怕狼崽,也不怕狼崽喂大后会生吞活剥了自己。
因为在潜意识里,自己对它有种莫名的亲切感,好似非白理应留在自己身边,好似醒来时的那次见面并非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应该还要更早,好似他们这一生都会在一起……
雪还在继续无情地下着,似乎要将陋巷里的一人一狼埋葬起来才甘心。再没有人会注意到他们……
对面茶楼——
“少爷,时间差不多了,该上路了,今日您还要见见香榭坊的掌柜呢。”
“知道了,让人在下面备着,我这就下去。”
片刻后,再看茶楼门口,只见停着一辆华丽不凡的马车,嚣张的大红色令人不禁侧目,整辆车身做工精细考究,车前的马更是一等一的良马,昂首挺胸,高大威武,毛色纯正。
路过的人纷纷驻足,猜测是哪家的王公贵族到此地游玩,有如此的派头。
就在马车停下后不久,茶楼里翩翩步出一名华贵公子,看身量应该是个十几岁的孩童。
虽然宽大的斗篷遮住了小公子的衣冠相貌,然而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势,便让人觉得这人非富即贵。
一眼尖的路人从斗篷未遮住的缝隙中瞧见了一丝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