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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顿悟并将其归结到“富家子弟纨绔综合症”一类。
言归正传。
我斜倚在床柱上,眼珠子随着某人风骚身形的移动而移动。
只见他摸摸这个,碰碰那个,最后朝我走来,面具后的双眼却盯着我身后床上沉睡着的人,问道:“这样任她流血不会死掉吗?”说完,他脑袋微偏,金光大闪。
我被他那金灿灿的黄金面具闪得双眼一花,立时没好气地转身面向床上的半成品,准备进行收尾工作。
是的,半成品。
前面有说过,脉画是在人的血脉上绘成的,其难度不必赘述,鬼斧神工也不过如此。而我作品的精髓只在于绘图完成后,如何将被我剥皮放血百般折腾过的人恢复如初——如此我的画才算是完美。
为什么会说“算是”完美呢?那是因为绘画完成后,我的作品们都会有点后遗症。至于后遗症嘛……
我执着针线,行指如飞,穿梭在皮肉之间。半盏茶功夫过去,我缝完最后一针,掐断丝线的同时,那遍布全身的针脚线条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隐没不见,我这才吐出口气。
完成了。
收拾好一切作画工具,我乜斜着兰陵息,见他甚是惊奇地瞪着我的作品,那眼中的惊艳是挡也挡不住的。对此我颇为满意,算你有眼光,没有再对我的作品提出负面言论,否则老子非抽你一顿不可。
将画箱放在桌面上,我转身去洗手,余光瞥见他伸手想要去摸我的作品。我来不及出声阻止,他的手已经触到了作品那刀削般的锁骨。
被手指触摸着的白皙肌肤下隐有色彩流动,最后竟似活的一般,斑斓的图案于皮肤之下,脉络之间,以缓慢且动人的姿态浮动穿行着。
原谅我词藻的匮乏,无法描写出其惊心动魄、精妙绝伦的万分之一。不过我有位文人朋友,若是他在的话,一定能够表达出来,遗憾的是他不在。所以只好委屈诸位勉强接受我那两个干巴巴的成语罢。
况且对于已经完成了的作品,我兴趣委实不大。目前更引起我注意的是,那图案动得也太快了吧?!
见此我眉心一跳,暗道糟糕,作品提前醒了。
几步上前,一把将兰陵息推到身后,我对正一丝不挂地横陈着鼓着大眼睛护胸准备尖叫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