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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还是出卖了他此刻的心情。
走在最后面的梁宇上前一把搂住了他的肩膀,两个人身材看起来很是不搭,但却是过命的兄弟情义。
“喂喂喂,别逞能,刚才只是乌鸦叫而已,你瞎叫唤什么?等这趟咱帮小哥找到东西了,回头我请你吃大盘鸡。”相对于胖子,梁宇则是要显得胆大心细一点,其实这次的行动,一开始约定好的也只是强子跟梁宇而已,胖子完全就是个凑数的。
“谁害怕了,我只是抒发一下自己的情感而已,话说,我要吃老李家的大盘鸡,上次只是吃了一次我就喜欢上了”果然,这货的脑回路一直都无比新奇,梁宇只是一句话就将他带偏了,强子无奈的单手扶额,真的不知道带他来是对还是错。
“吃吃吃,就知道吃,我建议你尝一下尸体的味道,绝对会让你流连忘返。”强子弯下腰,从路边捡起了一根断骨在他的面前晃了晃,吓得胖子后退两步。他只是轻微的使了一点力气,这块臂骨直接就化为粉末。
“这些骨头究竟都多少年了,竟然都开始风化,看来这次应该是找对地方了。”强子一边走,一边沉吟,事实上这样的骨头整条路上随处可见,虽说这里是乱葬岗,但是那些人也不至于就这么把死人抛在路边吧?这里面一定是还有什么不为人知的东西。
“尸体?小哥你别逗我了,这地方我听人说,都很多年没有人上来过了,就算有死人,也都变成骨头了。”胖子一脸的自豪,他确实有这么一个习惯,每到一个新的地方,都会跟当地人了解一下风土人情,关于乱葬岗的一类消息,就差不多都是他问出来的,论交际方面,我们两个都比不上他。
“天真。”强子扶了一下自己的流海,露出了自己的右眼,竟然在月光的衬托下,发出莹莹的绿光。平常他都是将这只眼睛盖在流海下,看起来很是非主流,但是却鲜有人知道,他的这支眼,是从小用特质药水浸泡出来的,可以看到很多人肉眼看不到的东西。懂行的人,一般都称之为‘猫眼’。
“你以为人死了就是真的死了吗?这一处集万阴汇聚,千坟鼎立,绝对是养尸的不二之地,尸体埋在地下,有很大的几率会化为行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