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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的人才,要出发去杀墨尘归!
这不坑爹吗?!
“行了,歇的也差不多了,前面就是边境了,”侍卫头头看了一眼荒漠,扭头道,“好歹你也是巫族天才,有点志气!”
去你大爷的天才!
洛凌绯眼看着四周荒无人烟的大漠,越发的欲哭无泪,就她原主那点三脚猫的功夫,外加一本临出门族长送的《巫术大全》,就想去刺杀大宋第一猛将,这不羊入虎口吗?
虽然她一路抽筋扒骨,不情不愿,但很快,一行人眼前便出现了一座边关城门。
城门宽阔,光是看上去就比南荒强了至少俩次元。
洛淩绯更难过了,这刺杀难度比想象中还特么高!
谁知刚进城门,她的视线就被吸引了。
两队士兵裹挟着一行车马,随行军士威武高大,动作整齐划一,神情肃穆,其后则是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男人。
面容秀丽的像个书生,腰间一把佩剑,剑眉星目,双眼炯炯有神,该说不说,这要是放在现代,活脱脱的小鲜肉啊!
等到队伍走进了,洛淩绯才发现,马匹后面还跟了一辆通体漆黑的马车,前后左右兵士更多,那阵仗一看就知道车里的人非富即贵。照理来说,能有这个待遇的,估计非墨尘归莫属了,就是捂得太严实了看不到人……
“有刺客!”
“墨尘归,你不得好死!”一伙黑衣人从小道里斜刺了出来,洛淩绯心里一紧,赶紧伸长了脖子往前看,墨尘归要是就这么死了,自己是不是就可以打道回府了?
期待的心情还没生根,只见领头的那个俊朗男人,双脚一踏马镫,人轻巧的飞了起来,步伐轻盈,手里剑也灵动,所过之处,那群刺客还没近了马车的身,就被撂倒了。
洛淩绯顺了一把小贩的瓜子,还在这伸着脖子看热闹呢,眼见着刺客还没走几步就被抓了,遗憾的一拍大腿,这也太菜了!
还指望这家伙弄死墨尘归,自己立刻打道回府呢!
啥也不是!
“司礼!你助纣为虐,不得好死!”倒在地上的一个黑衣人破口大骂。
司礼却只是冷冷的看了他一眼,手里剑一挥,黑衣人当场身首异处。
洛淩绯一个激灵,仿佛司礼那一剑捅穿了自己似的。
这就杀了?
不用例行审问一下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