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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肉连丧尸都不爱吃,但疼痛打消了自嘲,尤其看到它狂妄地奸笑声,更让我愤怒,几步近身血刀划空落下,它轻松闪开,手腕一抖在我颈部划了数道,笑道:“我是速度最快的!”
的确,如丧尸队长所说,经过几番交锋,我已遍体鳞伤,而它仅仅被血刀浅浅地划了几下,同时撕裂地尖叫了几声而已。
“墨子!干掉它!”孟晓娇在三楼窗户边大喊起来。
我不住摇头,这个傻姑娘,彻底吸引了丧尸队长的注意,它呲着牙正要向那栋房子扑过去。一个空档出现了,我奔至它的身前,一刀劈向它的头顶,偷袭并未成功,它一个下蹲,从侧面滑过,右臂被削掉一半。
“你要付出代价!”丧尸队长说完又开始了急速攻击,我很清楚自己如果倒下,孟晓娇将成为它口中的食物,那么美丽的女孩不能死在这么肮脏的畜生口中。
我将血刀插在了地面,双手在空中乱抓。
“愚蠢!是抓不到的,受死吧!”
“是吗?那你吃了我啊!”
狂妄会使人丧失理智,也会使丧尸丧失仅有的智商,它被激怒了,一口咬在了我的左肩上,双手抓住了我的胳膊,它以为这样便能彻底地控制住我,嘴角还露出了得意的笑容。时机到了,我连忙强压住力量,俯身抓起血刀,同时左手死死扣住丧尸队长的身体,一刀从它的后脑勺插入,从我的左肩插出。
“难怪,哥哥不让我来!”这是丧尸队长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我不关心它的哥哥,仍然死盯着还在观望的丧尸。
那十几只高大丧尸及瘦弱丧尸,看着丧尸队长垂下了四肢,知道袭击小镇已经失败,便急匆匆地逃跑了。此时太阳渐渐升起,气温已接近十度,聪明的丧尸们都必须寻找适宜地避难所。
我,身体中一股股暖流升起,排斥着想要冲进来的虫子,它们的宿主死去了,在气温升高之时,必须找到下一个宿主,而我恰恰离它们最近,但却也正在消灭着它们。
我,身体有点凉,感觉周围越来越炎热,这是每次提高身体机能的必然过程。丧尸队长摔落在了地上,拖着它来到了小镇街路的中央,让即将到来的烈日,杀死所有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