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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从不去触碰的禁忌。只得在旁边一个劲地开导我,顺带狠狠地骂上“那个男人”几句。
我只觉得心里暖暖的,好似有一只无形的手在心头抚弄着一阕乐曲,一如桌案上跳动的烛光,一下一下的,衬着橘黄色的灯光,给人莫名的温暖。想着想着,便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自然,是逃不掉墨珊的一阵狂哄乱炸的,然而,在她絮絮叨叨的声音中,心情却是莫名的好,像是喝了一杯可乐一般,细细碎碎的小气泡直往心头窜。
“放心吧,珊珊,我这样的,岂能被一个男人打垮。”
虽然曾经,我也天真地幻想也许真的能和高显共度余生,“以你之姓,冠我之名”,但是,现在,也只能想想罢了。我们之间隔着的,并不是如他所描述一层纱,而是镜花水月。似花非雾,不可名状。或许此生的我们只能成为彼此生命中的过客。许是因为他喜欢飞鸟,而我却姓着余吧。
虽然曾经伤害过我,但是我却始终记得在38摄氏度的午后,他赤罗着上身,在没有电扇的厨房,细细地打理着一根一根排骨,然后和我说醋要什么时候放,糖要加多少,只为我做一盘糖醋排骨。也会记得,南京东路被淹没的那个下午,他趟着水,只为挑选一个送与我的生日礼物。在路经花店的时候,也会想起来他送的一束百合花,他说,那是他最爱的花,代表着百年好合。而我,则喜欢搂住他的右臂,可我喜欢的是曼珠沙华呢,美得妖娆至极,却不曾受到祝福。
甜蜜与苦涩,才是完整的爱情。现在,我所要做的,不过是渐渐忘记这些甜蜜与苦涩罢了。
遗忘,其实对我而言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因为,所有人都说我Xing情炎凉。
然而,却不曾甘心,就这么遗忘了。
只是,爱情还是要继续的吧。
拨了拨手上细细的链子,好像颜色褪了一些,没有像刚买来那会儿亮了,我的手腕上常年带着一根银色的细链子,上头配了一块鱼骨头,是当年在法国读书的时候买的,说不上多珍贵,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上了心,以至之后整整六年的时间都带着这根细链子,就连睡觉也不曾脱下。每当我无聊或者是有心事时,总会拨弄一下。
“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