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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喝的茶看起来完全没差,我笑得勉强,“对了小桔,下次帮我放一点点盐进去。”就当是改良版的漱口水。啧,这里连牙刷都没有,我再一次无比怀念现代社会的佳洁士和电动牙刷,要不有时间我也做一把牙刷试试看?
往茶里放盐的吩咐让小桔的脸彻底黑了。
伺候了五年的小姐,连玫瑰花上的刺都可能造成致命伤的娇贵柔弱的小姐,要是有一天真吩咐她找来猪毛做成刷子放进嘴里,她一定会暴走吧?
她还是不太不习话多起来的我,对她不断微笑的我,凡事不假他人之手的我。
摇摇头,捏着我的改良笔继续今天的日记。
没错,改良笔。
找来丝线把毛笔软软细细的毛紧紧地缠起来,这样就有了硬笔的感觉。只可惜写不了几个字就得蘸一下墨汁。虽然麻烦了一点,比起用软趴趴的毛笔鬼画符好多了。
“鲁滨逊在荒岛上还坚持着写日记,更何况我这个靠文字吃饭的家伙。没了文字我的灵感会枯竭,手指会枯萎,灵魂会消瘦!五月初十,没办法,这里的日子就是按农历算的,好在和我们习惯的那种差不多,只是第一次用农历日期写日记还真是……晴,快到夏天了。我的生活还是一点变化都没有,”写到这我抬头环顾了一下四周,兰院寂静的要死,无奈地低头继续写,“这里的生活真是千年不变……”
“啊,对了,前两天遇到一个嚣张的小鬼——唉,就当被小狗咬了一口好了,还好他长得足够可爱。”
虽然很想忘记,还是忍不住写了上去,然后才小心翼翼地把今天的日记收进书架最角落的空墨盒里。
发黄发脆的古董书堆得满满一架,忍受着遭遇扁扁的银色书虫的烦恼抽出几本一翻,都是类似女则之类的无理言论。
赶快塞回去,发誓不会再动它们一下。
有点困惑,一个十四岁的女孩怎么在这个不大不小的空间打发掉十四年的时间?据说老爹也只是请启蒙老师进兰院教了三年年,看她差不多识字之后就退了老师,不会指望她能看懂这一架岂有此理的古董就够了吧。
“小桔,我平时最爱做的是什么啊?”我又开始貌似无意地问一旁勤劳地搞刺绣的小桔。
“看书啊。”小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