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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放了,于是有人重金启动了追杀令。
混蛋嘛,杀一个少一个,这种败类非常符合她“千里追一杀”的口味儿。于是她就争取了,虽然这时的她才二十一岁,不过这已经是她手上的第一百个败类了。作为纪念,她还专门选择了一种她自己非常喜欢的飞镖作为暗杀武器,而放弃了用枪。用枪狙杀,难度系数太小了,实在不怎么刺激!
孟宁今天顺利的结束掉自己的任务,一共用了三枝飞镖;一支中了心脏,一支中了颈动脉,一支正中印堂。那个混蛋即便是一个贻害千年的祸害也必然是要死的不能再死了,于是心情真的挺好。不过毕竟飞镖的射程距离有限制,她也因为距离目标人物太近,而被发现了,于是她选择遁走于闹市区;虽然要躲避一部分疯狗般的嗜血狂徒的追杀,但是躲躲跑跑的游戏偶尔玩玩,感觉还是不错的。孟宁认真的分析了一下自己的环境,虽然路面不是怎么很干净,但是胜在这里人多也混乱,有利于她隐蔽。
一副斯文的眼镜,一顶卡哇伊的假发;随便进一个服装店换下来的白色长裙,已经让她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就算要找她的人从她身边儿走过去,也未必就能认出她来,毕竟黑和白的反差过大,从心理学上来说,现在的造型一定是对方最容易忽略的一种。
既然已经基本上安全了,那么她有没有必要也品尝一下那些大排档呢?看上去还不错的样子。并且,没有人会在刚刚结束了一场刺杀之后还会心安理得的吃一顿路边摊吧,除了她!
孟宁决定要品尝一下身边的美食,于是她认真的开始研究别人桌上到底都放了什么好吃的。呃~~一窍不通倒是不至于,但是到底应该选什么比较靠谱呢?于是乎,孟宁有点儿拿不定主意。怎么说也要庆祝一下自己的第一百个成功呀!嗯~~这么有意义的话,是不是应该所有的东西都点上一份呢?貌似种类又太多了,孟宁在认真的做着心理斗争。
“看什么看?没有见过美女呀?”孟宁正在纠结怎么展开自己的第一次烧烤摊大排档的点餐活动的时候,被一句比较粗犷的声音给打断了思路。
“啊嗯~~我只是想看一下买点儿什么比较合适